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拟撤销社会组织送达公告
武汉市交通运输协会等14家社会组织未参加2018年度、2019年度社会组织年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1、武汉市交通运输协会
2、武汉市女医师协会
3、武汉市服装代理商协会
4、武汉长江书画家协会
5、武汉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促进会
6、武汉市电影业协会
7、武汉汉绣行业协会
8、武汉照明灯具协会
9、武汉市社会工作者协会
10、武汉市社会福利事业促进会
11、武汉皮革行业协会
12、武汉市街道工作协会
13、武汉市民政局职工技术协会
14、武汉市江岸常青藤教育培训中心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知晓本公告之日起三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及听证的权利。此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后即视为全部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人: 樊翔 夏倩
联系电话:027-82739262
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
2021年8月5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