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数据开放平台智能问答繁体登录注册

詹成付在2022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讲话:提高站位 服务大局 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2022-02-24 09:43 中国社会组织动态

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 詹成付

今天,我们面向地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召开2022年全国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民政工作会议部署,总结2021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研究部署2022年工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紧跟核心、勇毅前行,开局之年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实现了开门红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一年来,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落实民政部党组工作安排,引领90余万家社会组织心系“国之大者”、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实现了“十四五”开局之年开门红。

一是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推动“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在社会组织领域走深走实。一年来,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将党史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把学习党史同观照现实、推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引领和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各地服务经济发展大局,深入实施“我为企业减负担”专项行动,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通过“减免一批收费、降低一批收费、规范一批收费、查处一批收费、通报一批收费”,累计为企业减负约56.54亿元,惠及企业155.4万余家;抽查检查行业协会商会27088家,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业协会商会475家,查处违规收费6087万元,公开曝光255家、通报表扬2798家行业协会商会。各地立足民政职责,将党史学习教育转化为社会组织党建具体行动,推进社会组织成立登记、章程核准、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推动社会组织章程将党的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两纳入”。北京、河北、江苏、安徽、山东、湖南、广东、宁夏等省份健全工作机制,在社会组织党建质量提升方面抓得实抓得准,有成效有特色。

二是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聚焦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深入推进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防范化解,营造清朗发展环境。一年来,我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联合21部门制发政策通知,会同17部门协同发力,扎实开展“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5640条,处置“中国国学院大学”等非法社会组织3400多家,关停230家非法社会组织网站及新媒体账号,曝光139批次1194家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着力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了社会组织生态空间。我们组织开展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专项整治行动,全国共梳理出79942家“僵尸型”社会组织,其中已完成撤销登记、注销登记、限期整改等整治措施的47147家,正在采取整治措施的32795家,整治力度前所未有。我们组织开展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违规命名专项整治,对全国268家违规使用知名医院名称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进行清理整顿,违规命名现象得到遏制,维护了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京津冀民政部门推行联合执法,黑龙江、浙江、湖北、甘肃等地创新联合执法方式,加大社会组织领域违法案件查处、信用惩戒力度。2021年,全国共有4479家社会组织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1294家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是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新发展格局中找准“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定位,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积极服务国家战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年来,我们对照国家和民政“十四五”规划,制订出台《“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引领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内蒙古、上海、安徽、四川等地对照规划作出了配套安排。我们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召开了全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工作推进会,制定了《社区社会组织章程示范文本》,天津、吉林、海南、重庆、青海等地制定实施了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举措,助力基层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我们贯彻落实中央义务教育“双减”工作要求,加强非营利性校外培训机构登记管理,助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我们组织相关行业协会主动发出节约粮食、反对浪费的倡议,引导广大社会组织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积极参与粮食节约行动。我们支持和引导广大社会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履行使命担当中彰显时代价值。东部省份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京津冀协同、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发展战略。江西、广西、贵州、云南等中西部省份积极推动社会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北京、上海、江苏、湖南等省份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援藏援疆,西藏、新疆、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部门在做好项目落地方面做了大量服务工作。辽宁、浙江、河南、陕西等省份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洪涝灾害救援、慈善捐赠,社会组织的作用得到各方认可。

四是坚持培育监管并重,一手抓积极引导发展、落实扶持政策,一手抓严格依法管理、加强制度供给,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一年来,我们推动行业协会商会脱钩改革深入进行,729家全国性行业协会商会和69699家地方行业协会商会实现了“应脱尽脱”,完善行业协会商会章程示范文本等规章制度,推动行业协会商会健康发展。各地积极落实民政部下发或会同其他部门联合印发规范“大学”“学院”名称登记使用、加强社会组织工会建设、支持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改革发展、推进博物馆改革发展、制定科技创新进口税收优惠等政策文件,推动购买服务、税收优惠、人才保障、孵化服务等优惠政策落地实施,持续用好扶持发展的各项政策。各地围绕管理对象、运行资金、活动开展等重要环节补齐制度短板,将日常管理、专项检查、等级评估、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紧密结合,山西出台行业协会商会综合监管办法,湖北实施非营利专项监管,福建开展监管效能专项提升行动,各地普遍推行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制度,为助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创造了多方面的条件。

一年来的实践,进一步加深了我们对新时代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规律性的认识。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扎实开展党建引领工作,引导社会组织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始终以党的旗帜为旗帜、以党的方向为方向、以党的意志为意志,才能走稳中国特色社会组织发展之路。只有坚持敢于斗争、标本兼治,对影响社会组织发展的“顽疾”采取“零容忍”态度,才能确保社会组织非营利、非行政基本属性,推动社会组织溯本清源、行稳致远。只有坚持胸怀全局、服务大局,把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同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创造美好生活紧密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彰显社会组织时代价值、发挥社会组织时代使命,推动和激励社会组织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更为安全发展。只有坚持统筹兼顾、团结协作,发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系统“一盘棋、大合唱”优势,推动四级登记管理机关持续强化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在改革攻坚中体现担当作为、汇成巨大合力。

二、提高站位、服务大局,扛起2022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使命担当

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的第二年,党的二十大将隆重召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成为贯穿2022年全年党和国家全局工作的主线,我们要聚焦这条主线来谋划全年的工作、部署全年的任务。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牢记“国之大者”,识大体、顾大局,观大势、谋大事,自觉认清2022年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使命担当,为党的二十大召开创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贡献。

第一,我们要支持和引导相关领域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作贡献。一是要发挥好行业协会商会在产业对接、平台搭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要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推动行业协会商会树牢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社会的理念,将服务作为立会之本,创新服务手段,真正发挥正能量。要用好“我为企业减负担”办实事成果,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进一步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负担。要搭建行业协会商会发展交流平台,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多措并举帮扶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增强服务企业能力,助力畅通国民经济微循环。二是要发挥好科技类社会组织在科技创新、产业促进、成果转化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发挥科学技术社会团体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科学技术进步活动。贯彻落实民政部等16部门制定的外籍科技人才加入我国科技类社会组织政策,支持科技类社会组织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提升科技对外开放水平。推进国际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改革,助推相关城市打造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立足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支持具备条件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倡议,鼓励相关全国性、省级社会组织积极助力区域发展战略,推动国际国内双循环。三是要发挥好网络领域社会组织在网络电商、网络传播、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贯彻落实中央网信办、民政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网信领域社会组织建设的通知》,支持和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把握后疫情时代互联网发展态势,助力新产业业态、新就业群体,完善“互联网+”服务模式,通畅资源对接,优化产品供给,促进产业发展。要重视发挥枢纽型网络社会组织作用,提升该领域自律水平。在推动社会组织服务行业、服务产业、服务经济、服务科技创新的同时,我们也要确保社会组织的非营利属性。要会同相关部门规范社会组织保值增值投资行为,严禁违法开展关联交易。要落实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制度,规范行业景气、发展指数等信息发布,决不允许借机乱搞评比达标表彰。要引导社会组织认清资本特性及其运行规律,参与推动实施公平竞争政策,助力服务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要健全社会组织资金监管机制,配合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做好反洗钱工作。

第二,我们要支持和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与社会治理,为保持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作贡献。一是要推动社会组织提供更多就业岗位。要深刻认识“就业乃民生之本”,提高重视程度,加强部门联动,重点发挥地市、区县社会组织近距离保就业、保民生的优势,配合人社部门实施好“百万青年就业见习岗位计划”,在社会组织领域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争取2022年新增40万个专职就业岗位、100万—200万个灵活就业和兼职就业岗位,分年度完成《“十四五”社会组织发展规划》预期就业指标。二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开展更多社会服务。以实施“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为载体,推动基层社会组织持续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示范,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体系,引导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等社会组织尽心尽力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三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实施更多帮扶项目。聚焦乡村振兴及援藏援疆、对口帮扶等工作,鼓励和支持有实力、有情怀的社会组织对接实施帮扶项目,推动在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等方面取得实效,尤其要聚焦特殊群体,动员社会组织参与养老、育幼、助残等社会事业,更好铺就增进民生福祉的“幸福路”。四是要推动社会组织助力共同富裕。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和社会群体通过社会组织载体,积极参与和助推公益慈善事业。引领社会组织助力共同富裕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实实在在,不浮夸、不炒作、不务虚名,不毕其功于一役。

第三,我们要编牢织密社会组织监管网,为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贡献。一是要全面开展风险排查。各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要组织开展风险大起底、大排查活动,重点围绕反渗透颠覆、意识形态、涉疆涉藏涉港涉台、涉外交流合作、涉社会民生、涉统一战线和非公经济、涉民族宗教、涉疫情防控等方面,开展拉网式、立体式风险排查,完善相应预案,加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管理,牢固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前瞻性地安排部署风险防范和处置措施,注重防范抵御“颜色革命”。二是要形成对非法社会组织“露头就打”的态势。拓宽主动发现渠道,加强部门协同与信息共享,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坚决防止非法社会组织“死灰复燃”,坚决防范不法分子打着合法社会组织旗号“兴风作浪”。三是要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要以理事会建设为重点,加强社会组织法人治理,推动到期未换届社会组织抓紧换届整改,推动社会组织依法依章程建立健全内部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品牌建设,深化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增强社会组织风险自控能力。规范管理“一讲两坛三会”(讲座、论坛、讲坛、年会、报告会、研讨会),确保意识形态安全。推行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员制度,引导当事人通过司法途径依法解决纠纷,坚决制止“以访施压”、在敏感节点制造事端,防止内部治理风险外溢。四是要加强综合监管。要主动加强与政法机关、党建工作机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部门沟通协调,在线索发现、证据移交、联合执法、通报整改等方面加强联络互动,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响应迅速、执法有力、衔接有效的工作格局。要常态化整治“僵尸型”社会组织,巩固成果、总结经验,健全体制机制,持续推进无效低效社会组织及时出清。要加强社会组织抽查审计,推动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全覆盖,切实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要做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共享与公开,完善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切实发挥信用惩戒功能。要把好登记关、年检关、执法监督关、舆情监测关,不折不扣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绝不允许在重大原则方针上搞变通、在敏感活动节点上出纰漏,牢牢守住安全稳定基本盘。

三、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确保2022年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各项工作积极稳妥进行

2022年,我们必须围绕、必须聚焦、必须服务的主线是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2022年,我们必须把握一项基本原则,那就是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因为只有稳中求进、以进促稳,我们才真正能为保持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出贡献。为此,大家在实际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问题,具体地讲,就是要力行“四个突出”。

第一,要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既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鲜明特征,也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政治优势。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充分证明,把准政治方向,加强思想政治引领,事关发展根本。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四级登记管理机关的绝大多数做得还是不错的,但也不是说没有问题。比如,有的认为思想政治引领是业务主管单位和党建工作机构的事,不是登记管理机关的事。因此,不重视,不以为然;有的不知道如何引领,有的效果不彰。我们必须清楚,在思想政治引领上,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等都有义务、都有责任,那种认为登记管理机关不应当做思想政治引领工作的观念是糊涂的,甚至是完全错误的。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登记管理机关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这一工作,确保90余万家社会组织是党和政府的帮手而不是对手,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建设性力量而不是破坏性力量,是迈向共同富裕的向心力而不是离心力。各级登记管理机关要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统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的政治功能和法定职责,立足自身实际,旗帜鲜明地把讲政治贯穿于社会组织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推动社会组织走好中国特色发展之路。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社会组织发展为第一要务,着力深化理论武装,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始终做到“两个维护”。要坚持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不断增强政治引领的现实成效。要坚持把好社会组织登记“政治关”,严格登记审查,并将社会组织党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章程作为最基本评估考核指标,在实现全国性、省级社会组织应入尽入基础上,推动地市、区县社会组织应入尽入。要加强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引领,发挥年检年报、专项抽查、等级评估、教育培训等工作与社会组织党建同步,配合党建部门开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要让社会组织明白,不管拓展什么业务,不能干坑害国家和人民的事;再没有经费,也不能要那些搞“颜色革命”的组织或个人的钱。要坚持发挥先进社会组织示范引领作用,积极推介社会组织党建优秀案例,让广大社会组织能够看得懂、照着做,充分彰显社会组织的正能量。要继续发挥社会组织在统一战线中的积极作用,配合统战部门开展工作,广泛凝聚社会共识,激发社会热情,推动广大社会组织及其会员在任何情况下都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第二,要突出系统观念。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系统观念”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指出系统观念是具有基础性的思想和工作方法。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系统观念是“十四五”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系统观念,是各行业、各领域、各层级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方法指引与行动指南。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头绪繁杂,涉及方方面面,更要突出系统观念。当前,一些地方社会组织登记管理领域依然存在固守一隅、衔接不畅、以偏概全等现象与问题,有的上下左右不沟通,前前后后不掌握,只机械盯着眼前登记审批那些事埋头干活,满足于当好一个登记员、办事员;有的既很少组织专题会议推进工作,也未有效开展综合执法监督,协同不强。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学习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学习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倡导的系统论观点开展工作,加强系统集成、发挥系统效能。纵向上,在管好本级、做好示范的同时,要下大力气履行对地方和基层工作的指导职责,用好相关专项行动经验,积极开展现场指导、专题调度、重点监测、综合评估,主动运用社会组织法人库等载体开展监测分析,持之以恒指导地市、区县夯实基础、提高水平。横向上,要树立社会组织全链条管理理念,构建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依法监管的综合监管闭环,落实脱钩和直登社会组织行业管理责任,推动联席会商、联用数据、联动审批、联合监督、联防风险成为工作常态。尤其要针对地市、区县行政审批与监管职能相分离情形,加强工作衔接与业务督导,避免监管脱节、行为失范。

第三,要突出法治思维。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中的指导地位,这在党和国家法治建设史上具有划时代的里程碑意义。去年10月,李纪恒部长在全国民政法治工作会议上对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推进“十四五”民政法治建设作出了系统安排。作为实施行政许可、行政监督、行政执法的重要主体,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面临涉法涉诉风险越来越大,不少地方都经历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个别地方出现过败诉案例,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监督。要恪守法治权威,严格按照宪法精神、民法典规定、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相关条例及规章制度开展登记,不得在负责人任职条件、登记审批权限、名称字号管理等方面搞变通;严格按照行政处罚法及国务院贯彻行政处罚法专门通知、《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开展执法,不得有案不立、有案不移、怠于执行、久拖不结。要涵养法治精神,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宣传宪法、民法典,加大社会组织政策法规宣传与培训力度,健全典型案例通报制度,引导社会组织领域从业人员永葆敬畏之心、尊崇之心。要增强法治能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培养,打造政治坚定、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执法严明、群众信赖的执法队伍。要加强以案示法,建好社会组织执法案例库。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完善在线投诉举报功能,推进“互联网+执法监督”。有条件的地方要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推进法律法规转化为地方标准,依托专业化、职业化、标准化践行法治化,更好实现良法善治。

第四,要突出底线思维。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善于运用底线思维的办法,凡事多从坏处思考和准备,努力争取最好的结果。近年来,民政部也反复强调树牢底线思维,有些同志听得多了,反而觉得稀松平常,抱着得过且过心态。在当前内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不确定因素增多的情形下,这种心态要不得,这种想法也要不得。我国现有90余万家社会组织,是新中国成立之初社会组织数量的2万倍,是改革开放之初6000家社会组织的150倍。现在,全国共有2800多个县级行政单位、330多个地市级行政单位,平均每个县级单位登记管理了240家社会组织,每个地(市)级单位登记管理了200家社会组织,而监管力量、监管手段与监管需要之间存在严重不适应、不匹配问题。同志们,大家要记住,登记了,你就要监管,你就要负责任,你就要确保不出事。要加强综合监管、分类监管、重点监管,要防止人文社科类社团“一讲两坛三会”出政治问题,要防止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乱评比达标表彰,要防止基金会理财涉及“P2P”陷阱等金融风险,更要防止各类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出现意外伤亡的情况。殷鉴不远,大家不要忘了前些年民政系统的教训,不要忘了诸如2015年5月25日河南省鲁山县康乐园养老公寓火灾39人死亡的惨痛教训,这就是一家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今年作为特殊之年,必须更加高度重视安全生产管理与疫情防控工作。社管系统的负责同志要带头重视安全生产,要有睡不着觉、半夜惊醒的压力,要有居安思危、严防死守的定力,积极配合行业管理部门、业务主管单位做好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要督促区县层面重点对幼儿园、校外辅导等社会服务机构登记事项进行“回头看”,在消防安全等前置许可事项方面存在瑕疵的,要及时组织整改,做到“宁愿听到骂声,不要听到哭声”。要立足“守土有责”,做实做细社会组织登记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常态化疫情防控,确保万无一失。

临近春节,请各地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和部里关于做好“两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及属地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守好疫情防控防线,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自觉树立与社会组织“清”“亲”关系,杜绝“节日腐败”“舌尖腐败”,防止奢侈浪费,保证清廉过节、节俭过节。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自觉传承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贯彻落实好党中央一系列重大决策要求,把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的具体部署落实好,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已阅 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