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我市社会救助支出较上年约增长30%
我市先后印发了《武汉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细则》《武汉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实施办法》《武汉市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实施办法(试行)》《武汉市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全市基本形成以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临时救助救急难、特色救助为主体,低收入困难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救助为补充的分层分类救助体系。
目前,全市社会救助对象约13.1万人,其中城市低保51527人,农村低保59031人、城市特困1261人、农村特困11566人、孤儿673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613人、低收入困难家庭5973人。
我市城市低保标准为83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为680元/人/月,相对于“十二五”末的城市低保580元/人/月,农村低保320元/人/月的标准,城市低保标准增幅达43.1%;农村低保标准增幅112.5%。
2020年,我市低保金和各类救助金共发放12.9亿元,特困支出2.75亿元,临时救助支出0.93亿元,三项合计16.6亿元,较上年约增长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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