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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跨省通办”在汉试点三月,民政部门提醒:需携带其中一方居住证并关注有效期

2021-09-06 09:12 武汉市民政局

2021年8月31日,来自河南省襄城县的侯先生和河南省平顶山市的刘女士在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顺利领到了结婚证。这对新人正是武汉实施结婚登记“跨省通办”政策的受益者。两人告诉记者,结婚登记“跨省通办”为两人节省了路费和时间,“这是真正地为群众办实事!

记者从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获悉,今年6月1日起,国务院批复同意在辽宁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在江苏省、河南省、湖北省武汉市、陕西省西安市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在试点地区,将内地居民结(离)婚登记由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扩大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试点期限为2年,自2021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跨省通办”试点主要解决长期外出工作、学习、生活的群众回户籍地办理婚姻登记不便的问题。

该负责人介绍,在武汉办理结婚登记的非户籍常住人口,除了按照《婚姻登记条例》的要求提交有效身份证、双方户口簿等证件及3张2寸免冠合影登记照,要特别注意的是,需至少携带其中一方在武汉市的居住证,“尤其是要关注居住证的有效期”。

试点三个月以来,工作人员注意到,接到的咨询电话中,有少数咨询者表示尚未办理居住证。为此,民政部门工作人员咨询公安机关后得知,自登记之日满半年后,方可申领居住证。因此,需要办理结婚登记“跨省通办”的市民需提前备好居住证。

武汉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负责人表示:“从跨区通办到‘跨省通办’,武汉市结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关键是要让大家办事更方便,让我们能为更多的非本地户籍且在武汉工作学习的适龄人员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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