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规范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管理使用相关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3-18936 | 发布日期 | 2023-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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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武民办〔2023〕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事务局(城乡工作处、社会事业局):
为加强养老服务补贴资金的管理使用,2022年市民政局组织第三方开展了2021年度对区转移支付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和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并会同市财政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武民政〔2022〕38号),现就抓好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问题整改、落实养老服务补贴政策、开展2022年度养老服务补贴申报、发放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迅速落实2021年度审计及绩效评价问题整改
2021年度对区转移支付福彩公益金使用情况专项审计,涉及养老服务领域未按规定时间拨付资金、资金结转结余、未按要求公开项目信息、项目申报资料和程序不到位等4类20个问题;2021年度对区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评价,涉及养老服务预算资金执行率偏低、区级资金配套未到位、资金拨付不及时、资金使用不合规、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设备和作用发挥不到位、相关补贴发放不规范等7类57个问题。
相关问题及整改责任主体清单已下发,各区要高度重视,迅速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把问题整改与完善机制紧密结合起来,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切实管好用好养老服务领域资金。请各区于4月30日前将专项审计和绩效评价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张见平。
二、全面开展2022年度养老服务资金自查自纠
各区要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补助资金管理的通知》(武财社〔2021〕652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主动对照2021年度对区转移支付资金审计和绩效评价反馈的问题,对2022年度下拨各区的各项养老服务资金及区级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自查自纠,逐项列出清单,逐个开展自查,对未按规定要求拨付使用的,要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和部门,抓紧时间落实整改,确保每笔资金使用程序合规、手续齐全。
今年,市级将继续对2022年养老服务领域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绩效评价,对反复出现、久拖不改的问题,将提请纪检监察部门严肃追责问责。各区务必在3月30日前完成2022年度下拨资金使用情况自查整改工作,并将2022年度养老服务资金使用情况(见附件1-2)报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关姗姗。
三、切实加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资金管理
各区要加强对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快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对符合条件、完成验收的家庭养老床位及时拨付建设补贴,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到位、对账完成的尽快与服务商进行结算。同时,做好老人账户异动和清零等动态管理。各区结转两年以上的中央项目结余资金,应按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21〕56号),由区财政部门收回统筹安排用于下一年度养老项目,资金收回及用途调整有关情况应及时报送市民政局养老服务处关姗姗。
四、严格规范2022年度养老服务各项补贴发放
(一)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2022年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按照《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度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和2022年封闭管理期间养老服务机构运营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武民办〔2022〕6号)标准执行。其中,2022年享受过封闭管理期间运营补贴的养老机构不重复享受当月度的运营补贴;提供24小时集中居住的社区服务网点和农村幸福院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享受一种运营补贴(封闭期间床位运营补贴或设施运营补贴),不重复享受;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服务点)按1万元标准计发半年运营补贴。
(二)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适老化改造、养老护理员补贴及运营奖励。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补贴、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养老护理员持证奖励和岗位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运营奖励、设立家庭养老床位奖励等补贴标准按照武民政〔2022〕38号文件执行,在养老护理岗位连续工作时间可计入养老护理员持证奖励从业年限。其中,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补贴、养老护理员持证奖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连锁运营奖励由各区民政部门初审后,于3月30日前将相关申报表格(见附件3-5)报市民政局审定后方可发放。
(三)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意外伤害保险。根据《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办理2022年度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武民办〔2022〕7号),2023年起,入住意外险和场地意外险由各区按照以下原则统筹组织实施:一是承保范围不缩小。养老机构入住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场地意外伤害保险两项险种要落实到位,其中养老机构投保床位数不得低于上年度享受运营补贴的床位数,新建并投入运营的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要纳入投保范围;二是承保时间不断档。各区在签订保险服务合同时,要注意与上年度保险服务时间的接续,确保保险时间的连贯性;三是赔付金额不降低。各区在选择保险服务商时,要注意理赔项目不少于、赔付金额不低于上年度标准,避免因赔付项目减少、金额过低引发问题,切实保障老年人权益。
(四)相关工作要求。一是要严格审核认定。各区要按照要求,严格做好各项养老服务补贴和奖励的申请、审核、公示、拨付工作,逐一建立工作台账,做好整理归档和备案备查;二是要加快资金拨付。各区要迅速启动养老服务各项补贴申报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原则上6月底前应将各项资金拨付到位;三是要强化资金监管。各区应加强对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全过程监管,市民政、财政部门将重点抽查各区补贴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对滥用职权、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各区民政部门应在7月30日前将各项养老服务补贴资金拨付情况报告及汇总表(见附件6-11)报市民政局备查。
联系人:关珊珊联系电话:85736256
张见平联系电话:85736077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3年3月1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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