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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中央空调系统供暖设备“油改气”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公告

2021-08-12 10:12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1-53412 发布日期 2021-08-12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我局中央空调系统供暖设备为2台广州迪森牌热水锅炉,型号:CWNS0.7-1.0/60/50。计划由现行的轻油(柴油)供暖改为使用天然气作为燃料供暖,与此项目相关的配套工程共有2个,分别为:“结构土建施工工程”和“锅炉设备改造项目工程”。现就我局中央空调系统供暖设备“油改气”配套工程建设项目发布采购公告

一、配套工程内容

工程一:结构土建施工工程

(一)采购项目说明。承接单位负责办理相关工程实施手续,包工包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等,工程总投资不超过18万元。

(二)主要工程要求。按照我方提供的建施、结施图纸,主要完成以下工程:一是将负一楼安放2台锅炉处单独隔离,形成含两扇门的独立空间;二是拆除一楼地面上部分楼板,形成一个约7.2平方米的露天井,与大楼外墙上两扇窗连接(需改为百叶窗),作为“泄爆口”;三是完成45米左右长的天然气管道线路硬化路面破除及恢复(内部道路,需沥青黑化处理)。

(三)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4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工程二:锅炉设备改造项目工程

(一)采购项目说明。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所有设备和设施,在验收后,可直接投入使用。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施工资料、安全标识、作业指导书、培训等。承接单位负责按需办理相关工程实施手续,包工包料,负责施工期间的安全责任等,工程总投资不超过16万元。

(二)主要工程要求。更换2台锅炉上的燃烧机、电子阀,并进行炉口改造、锅炉检修,烟道改造、独立强排风系统等。改造完成后,综合能效不低于原锅炉的90%,达到使用要求,提供设备资料(包括规格型号、数量、品牌、产地等),燃烧机型试验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公司成立时间不低于1年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及以上,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锅炉与相关产品的销售与服务);2、供应商须取得投标项目燃烧机厂家授权(供应商);3、燃烧机须采用进口品牌(利雅路、百得、奥林)。电子阀组须采用进口品牌(西门子、冬斯),通径须采用DN50口径;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应有至少一个或多个类似改造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证明);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中标方式

按照《武汉市民政局机关自行采购项目询价暂行办法》规定,两个配套项目工程分别采取“比价采购方式实施,中标以最接近有效报价的平均值中标。

三、资料报送

请分别具备相关资质、有意承接以上两项工程的单位即日起至8月16日下午17时前与我局联系,查看现场,提交密封完好的工程报价资料,相关资质及证明材料单独提交。

项目地址:武汉市江岸区高雄路105号(武汉市民政局)8楼803室

联系人:石永胜,电话:85736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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