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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 第20210190号提案会办工作的意见

2021-07-05 09:00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1-56981 发布日期 2021-07-05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武民函〔2021〕90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玉山民族敬老院原位于武汉市江岸区二七街永和里110号,2013年底拆迁后搬迁至丹水池街道冯家墩257号附3号,该地址建筑未取得规划、住建部门的相关建设手续,属违章建筑,故无法取得合法证照。201412月,江岸区民政局根据《武汉市社会办养老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第230号)的有关条款,向包括原玉山民族敬老院在内的5所拆迁的养老机构下达了《注销通知书》,收回了《福利机构设置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单位公章,要求不得继续从事养老经营活动,但玉山民族敬老院一直未停止经营活动,且该院消防设施不合格存在安全隐患,多次被相关部门通报却一直未整改到位。民政部门一直劝导该院的投资人李新安寻找合适的场所,开办一所合格的养老院,但2013—20219年间,江岸辖区内新建了17家民办养老机构,该院却一直回复没有找到合适的位置,在冯家墩257号附3号经营至今,现已被列入无证照经营养老机构监督范围。

下一步,一是在玉山民族敬老院没有搬迁以前,区民政部门要按照民办养老机构的管理要求,对该院进行监管,并协调消防、市场监督等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二是向玉山民族敬老院负责人提供辖区养老服务用地信息,督促其通过规划用地程序取得福利用地权属,新建合法合规的养老院。

武汉市民政局

202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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