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336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0-899245 | 发布日期 | 2020-09-04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武民函〔2020〕86号 |
| 主题分类 | 行政区划与地名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一、团结名居枫园小区管理基本情况
该小区位于团结大道1010号,在洪山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系原武昌区徐家棚街团结村城中村改造还建房小区,2012年建成,现有2栋33层住宅楼,1150户。
目前武昌区负责该小区房产、电梯、民政等事务管理;洪山区负责该小区治安、消防、城管环卫、市场监管、税务、医疗、教育、流动人口管理、居住证办理等事务管理。
二、武昌区政府和洪山区政府对此建议的会办意见
武昌区政府认为该小区各项移交条件已经非常成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为更好的方便服务居民群众,及时解决居民群众需求,同意将未移交的房产、电梯及民政几项事务移交给洪山区。
洪山区政府建议由武昌区城改办向市城中村综合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改造完成请示,得到肯定意见后,在市相关部门的监督下,由武昌区政府、洪山区政府组成移交工作专班,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三、我局所做的工作
为督促团结名居枫园小区的移交工作,我局多次协调武昌、洪山两区民政局,要求两区本着顾全大局、互谅互让的原则,尽快完成相关移交工作。
2020年7月1日,洪山区民政局、武昌区民政局、徐家棚街办事处相关人员到团结名居枫园小区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召开专题协调会。会上,两区就小区的管辖权、职责分工进行了商讨,并达成了口头初步意见。8月19日,我局区划地名处、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处会同武昌区民政局、洪山区民政局及有关街道和社区在徐家棚街道就枫园小区移交工作的难点进行调解,会上达成基本共识,同意移交。8月28日下午,两区顺利完成枫园小区的移交工作。
武汉市民政局
2020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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