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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464号提案的答复

2020-09-28 09:00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0-900310 发布日期 2020-09-28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武民函〔2020〕125号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有 效 性 有效

一、关于提出的老年活动场所规划建设问题的建议。我市自2006年起先后从总规到控规导则等各级各类规划中对不同级别养老设施均提出了空间布局和规模控制要求。2013年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了《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2-2020年)》,纳入全市城市规划一张图。在“十三五”养老规划中,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市级-区级-居住区(乡镇)级-社区(村)级养老设施布局,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我市将在每个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范围内建成至少一所不少于100平方米(或不低于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面积40%以上)具备基本生活照料、卫生保健服务和精神慰藉功能的居家服务中心;在每个街道建成1-2示范性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简称示范中心)。

2018年,为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我市又印发了《武汉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到2020年全市新增中心辐射或社区嵌入式服务网点服务网点291个。在中心城区逐步形成以三助一护为主的全方位覆盖、全过程监管、全天候响应的养老服务网络。通过这些设施的建设,将社区为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嫁接、植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之中,让老年人在家中和社区里即可享受到专业照料、看护服务。

二、关于提出的加大财力投入的问题的建议。我市近几年陆续出台政策文件,加大资金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20178月,出台《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 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和积极培育专业的为老服务社会组织等内容,同时在用地、税费减免、供水、供电、供气等22个具体方面明确了关于扶持养老服务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201810月,市民政局联合发改、财政、人社、卫计、国土、消防等部门制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的通知》,从营造环境、鼓励参与、引导供给、健全保障等方面提出15条优惠扶持政策,对连锁建设运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组织,给予20万的奖励扶持。按照《武汉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要求,市财政局每年下拨2000万资金,采取以奖代补形式进行分解下拨,用于各区对为老服务项目的支持。2019年省、市政府还投入230万元,向社会组织购买扶老助老服务项目12个。

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和运营方面,对验收合格的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按照每家15(9)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正常的,按照每年10(5)万的标准给予运营补贴;对新建的社区嵌入、中心辐射式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网点,按照建设费用50%的标准,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和1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下一步,我市将颁布《武汉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划分及评定》,我们依据标准聘请第三方全面推行养老设施等级评定,实行养老设施分类、分层管理,加大对等级较高的设施的补贴力度,充分发挥等级示范效应,提升养老服务整体水平。

三、关于提出的社区和住宅小区老年活动场所不足的问题的建议。2013年我市编制了《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12-2020)》,2017年我市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提升养老服务供给水平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规定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多期开发的居住(小)区原则上应在首期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近几来,规划部门严格按照此项要求进行对建设项目规划进行审批,有力保障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用房。

但从总体上来看,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类别、总量与老人的现实需求仍有不小差距,设施建设的速度跟不上老人的需求变化,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工作协同不够,这是一个全国的普遍性问题。20195月,国务院办公厅制发了《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将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分区分级规划建设要求单独作为一块,再次明确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我们将结合专项督查,建立健全部门协同机制,形成长效工作制度,出台我市的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重点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的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供建设场所保障。目前,我市正在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组织编制养老服务设施2035专项规划,持续推进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管理。

四、关于提出的住宅小区老年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的建议。通过近几年的推进实践和借鉴外地经验,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运营和管理,我们主要采取政府招标,社会组织社会化的方式。通过社会化运营,缓解了街道、社区工作人员的压力,实现了社区为老服务专业性和多样化。目前,全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社会运营率已达到 80%,全市登记的6000个社会组织中,有1000余个在开展为老服务。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加大社区养老服务工作推进力度,按照主体多元化、服务专业化、运行市场化的思路,加强政策创制、资金投入,深挖社区养老服务潜力,重点扶持社会组织到社区开展助餐、助洁、助浴、日间照料、术后康复和短期托养等服务,推动社区成为链接机构养老、对接居家养老的枢纽。同时我们也将加大政府购买服务的力度,聘请第三方加大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检查督导力度,保障设施的健康有序发展。

五、关于提出的发挥老年服务中心的为老服务功能的建议。我们将主要开展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制定地方标准,规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的服务内容。根据《武汉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划分及评定》标准,我们将要求运营主体根据老年人生理、心理、社会等方面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不同类型的服务,服务内容分为三类,I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精神文化、休闲娱乐、日间照料、购物、委托代办等。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生活照料、助餐、医疗保健、心理精神支持、养老评估等服务。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日间托护、短期托管、24小时床位护理等。通过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等级评估将进一步激发运营方的活力和服务水平,规范、丰富社区老年人文化生活,提升社区老年人的生活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二是依托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和服务网点,大力开展社区医养融合服务。发挥互联网+居家养老中心辐射式服务网点的助医服务、远程照护功能,探索开展居家养老医疗服务、日间养老医疗服务、开设老年康复床位等多种社区医养结合服务。推进社区卫生服务设施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有机联合,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点和优势,目前全市基层医疗卫生设施独立共开设老年康复床位2123张,在102个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内建立了医疗服务点,80%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卫生服务机构建立了巡诊、坐诊制度。在社区老年人服务网点内建立老年健康服务站,通过设置老年健康服务咨询台,实现家庭医生对辖区老年人的线上健康监护、健康咨询、远程问诊和预约挂号等服务。将家庭医生团队整合签约为互联网+居家养老线上老年人接诊团队,为老年人提供健康咨询、预约上门、导诊和转诊等服务。

三是拓展社区养老外延,探索发展社区小微网点。行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提档升级,使其具备24小时短期照料功能,择优交由专业的社会力量运营管理,为辖区内短期无人照顾或术后康复老人提供一般不超过3个月的看护服务,让更多有需求的老人从中受益。进一步规范引导社区养老院利用小区居民单元房设立小微服务网点,集中为老人提供照料服务。

四是提升社区养老服务队伍水平。通过政策引领和项目支持,进一步提高养老护理岗位的吸引力和经济待遇,鼓励和吸纳专业人才进入养老服务队伍,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推行持证上岗制度,逐步提升卫生护理人员在养老服务队伍中的比重。

六、关于提出的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的建议。2018年,我市印发了《武汉市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积极探索推进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的结合,创造性地提出了社区嵌入式、中心辐射式、统分结合式三种居家养老新模式,通过建设区级信息服务平台,发展街道、社区线下服务实体,打破我市原有的机构、社区、居家养老的服务界限及空间维度,用互联网将居家、社区、机构的三种养老服务方式变为一个有机整体,将全市打造成一个虚拟养老院,按照建设计划,2020年全面建成市、区级统分结合模式信息平台、社区嵌入模式或中心辐射模式服务网点约300个,实现半径1公里内提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已建成14个区级统分结合平台、236个服务网点,签约各类线下服务商2212个,居家老人需求量最高的助餐、助洁、助医、远程照护等服务能够得到及时、高效回应。

武汉市民政局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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