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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20200475号提案的答复

2020-09-28 10:00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0-900323 发布日期 2020-09-28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武民函〔2020〕124号
主题分类 社会福利 有 效 性 有效

1.对于您提出的“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建议,我们正在从两个方面予以推进落实,一是启动《武汉市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1-2035)》的编制,重点加强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场所保障,我市将在每个街道打造至少一个由政府提供场所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对老旧小区,我们将变过去用地规划保障为用房保障,充分挖掘现有闲置学校、厂房、社区办公用房等政府公共资源的潜力,以解决老旧小区中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难以落地、难以实施等问题,对新建小区或住宅小区,将会同建设、规划等相关部门,严格落实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四同步”要求,以保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需要;二是梳理前一阶段特殊困难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使用及老年人的需求变化,适时调整补贴享受范围、补贴标准,加大对特定年龄老人的补贴力度,争取让更多老人受惠。

2.正如您所言,随着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养老服务监管方式也发生了变化,逐渐由事前监管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但同时由于机构改革,相关职能还不是很清晰,未能形成合力。针对这种情况,我市拟通过制订出台《武汉市养老服务促进办法》,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目前,该《办法》被列为今年市政府的立法重点调研课题,我局已会同市司法局、中南财大完成了前期专题调研,正在撰写具体条款,下一步,我们将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我市实际,尽快推动《办法》的出台实施。

3.由于去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资格目录,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因此,就养老服务而言,将不再以资格证书作为准入门槛,而是以技能等级认定来促进服务水平提升。今年初,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武汉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办〔202010),专门就养老服务人员的培训制定目标任务,到明年底将组织开展1万人次的养老服务人员补贴性培训,对于您提出的“建立护理员补贴机制”建议,我局将会同人社部门抓紧组织实施职业技能培训,加快推进等级水平认定相关工作,并制订相关奖励及补贴政策,进一步加强我市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水平。

4.对于您提出“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建议,这也是我市积极探索的改革项目,已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的长期护理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前期,市人社局起草的《武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办法(试行)》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考虑到我市职工医保统筹基金运行压力大的实际情况,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同意暂缓在我市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今年3月,国家医保局在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着眼于稳妥推进,原则上每省1个试点城市”,因此,目前我省唯有荆门市推进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医保局关注试点城市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的经验做法,完善我市的相关实施方案,做好设施、人员、标准等相关筹备工作,争取早日在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试点。

武汉市民政局

202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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