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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0409号提案的答复

2021-08-02 16:00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1-58472 发布日期 2021-08-02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武民函〔2021〕121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一、增加防疫物资的基本储备。持续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市、区级政府统筹安排经费支持和物资保障,街道(乡镇)、社区(村)根据防控工作要求,按照30天用量储备防护口罩、消毒液、体温枪、防护服等防控物资。

二、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卫健、公安、社区等部门建立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分级联动网络。市级建立30个流行病学调查组,分片负责对口15个区,指导开展流调,参与重大疫情调查,组织跨区域调查;各区组建179个街道(乡镇)流行病学调查行动小组,由区疾控中心、派出所、社区专干等方面人员组成,按每个街道(乡镇)至少1个小组、每组不少于3人的标准配置;各区在3386个社区(村)按照每社区(村)3-5人规模储备流调协查员10057名。辖区街道(乡镇)、社区(村)与疾控机构和基层卫生机构之间形成基层公共卫生队伍联动网络和信息共享机制,不断完善基层公共卫生治理体系,提升基层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

三、完善社区服务系统。市、区级建立联动培训机制,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健康知识传播等专业培训工作。市级组织各级医疗机构、各区疾控中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及公安、民政等部门人员开展防控技能培训;各区分级组织辖区疾控中心等专业机构开展流调、消杀、检验、心理咨询等疫情防控与技能培训,培训对象包括街道(乡镇)、公安、民政、社区、基层医疗机构等相关工作人员与专业人员;各区组织街道(乡镇)、社区等利用社区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网格员推送消息等多种形式,传递普及应对疫情、突发事件的公众防疫知识。

四、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街道社区养老护理院发布招聘信息,举办公益招聘会,搭建对接服务平台,定期开展定点培训机构的认定和年检,强化培训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养老护理院的需要,将人员推荐到定点培训机构开展技能培训,对按规定完成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的人员发放技能培训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初次通过社会化考试并在我市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发放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五、做好常态化下沉工作。年初下发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下沉社区情况,推动下沉社区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督导工作贯穿全年,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安排。巡回督导组由各组带队领导具体负责,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深入社区进行暗访调研,以现场督查、电话督促、向社区干部、群众了解情况等方式,督导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情况,原则上各要完成对分工负责的街道全覆盖督导。随机督导组主要采取四不两直、电话调研、委托第三方机构调查等方式掌握下沉单位工作动态,机动灵活地开展跟踪督查。市直机关工委提示各市直单位下沉社区服务队队长到社区调研,督促各下沉单位要帮助社区协调解决防控物资缺乏、力量不足等实际困难,要求各单位要摸清社区需求,与社区协商建立疫情防控共建服务项目。

六、强化下沉社区工作督导。统一领导市直机关党的工作的职能职责,进一步发挥各单位下沉党员作用,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中,充分发挥 “走在前、作表率的风向标作用,指导市直机关进一步优化三张清单,督促各单位压实党支部包保责任,着眼解决小区居民反应强烈的民生问题,切实为群众办一批实事好事难事。真正把机关党组织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工作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以实际行动助力打造五个中心,建设现代化大武汉。

下步,我局将联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人社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持续指导各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建立有效防控机制并加以总结,形成可持续推广的武汉经验

武汉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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