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JY20230318号建议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3-23929 | 发布日期 | 2023-07-29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武民函〔2023〕96号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近年来,我市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快,养老服务供需矛盾突出,虽然我市持续在养老服务的模式创新、政策创制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改革探索,也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与满足广大老年群体服务需求相比仍有不小差距,特别是老年人对养老服务的多样化、多层次、多种类的需求不断增长,需要大量专业人才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尊老、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让低龄老年人成为践行“共同缔造”理念的参与者,让低龄老年人在营造敬老爱老的社会氛围中发挥重要作用。对此,我们主要将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鼓励年轻人投身养老服务行业创新创业。企业或社会组织建设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依据其用于室内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50%的标准,按设施类型给予最高1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实施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按A到5A等级给予运营主体每年5-20万元的运营补贴。符合条件的运营主体可享受税费减免、场地租金减免、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政策。对参与人工智能养老服务的企业,由政府免费提供社区场地、每年给予10万运营补贴;对各区试点创建的“人工智能养老实验社区”,给予100万元补贴;对入选我市人工智能行业示范应用场景的项目建设主体给予最高20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是建立武汉市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按照“志愿为主、交换为辅、服务共享”的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文明办、公安、人社、卫健、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重点围绕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主体资源库、服务内容需求发布、服务存储兑换、服务评价激励监督等方面,建立较为完整的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支持鼓励有意愿且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为高龄、失能、独居、孤寡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情感慰藉、出行陪伴、健康科普、法律援助、智能培训等志愿服务,并将服务时长以积分的形式予以记录,低龄老年人有需要时可兑换限量优质服务或相同时长的养老服务。2023年底,全市基本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安全有序、合法公益”的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并在部分区启动试点。
三是创新“互联网+”志愿服务新模式。依托2021年上线的市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对接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搭建全市统一的养老志愿服务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建立养老志愿服务供需数据开放共享市场,为低龄老年人参与养老志愿服务、加入公益性社会组织提供技术支撑。同时,同步优化“武汉养老”APP功能,低龄老年人和青年志愿者可通过手机终端实时发布服务需求和上传服务纪实,实现资源精准匹配、供需高效对接,鼓励推广服务换服务的志愿服务新理念,创新“互助养老”模式,推动全市养老志愿服务全方位、标准化、数智化发展。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志愿队伍建设。市民政局将指导各区借助湖北广播电台等主流媒体的合作平台,邀请优秀星级志愿者“进机关、进社区、进养老机构”开展养老志愿服务巡讲巡演,加强养老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扩大知晓率,使之区别于一般的志愿服务,动员引导符合条件的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形成服务时间存储和兑换的良性循环。同时,通过开展全市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培训、失能失智老人家属养老护理知识培训、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等活动,引导鼓励具备专业技能的养老服务青年人才加入养老服务志愿者队伍,发挥其引领和示范作用,在全社会树立积极老龄观,推动形成养老、孝老、敬老的社会环境。
五是探索低龄老年人志愿服务奖励机制。学习南京经验,完善志愿服务评价激励措施,实施志愿者星级管理,按照志愿服务累计时长,分别给予1到5星级志愿服务者称号,其中优秀星级志愿者推荐成为各级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文明市民、“青年五四奖章”、“三八红旗手”、身边好人,享受在一定年度内或一定次数的公共体育场所、影院、旅游景区等门票优惠及免除三甲医院挂号费、免费体检等关爱措施。同时,积极构建公益生态,鼓励引导餐饮店、商场、超市、理发店、洗衣店等市民高频生活服务场所加入养老志愿服务奖励机制,为老年人提供公益服务,向优秀星级志愿者提供免费或优惠服务。
武汉市民政局
2023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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