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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177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01 15:00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4-20803 发布日期 2024-08-01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武民函〔2024〕75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冯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积极探索发展社区食堂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针对当前社区食堂存在的问题、困难以及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老年人就餐问题一直备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从2018年开始我局会同有关部门探索建立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通过将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统筹推进,重点满足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等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就餐服务需求,同时覆盖了社区其他有就餐需求的老年居民,有效解决了老年人一餐热饭的难题,把老年人的事办到实处。

一、关于成立社区食堂建设领导小组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216号),成立了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负责的养老服务体系领导小组,建立了民政牵头,发改、卫健、人社、财政、规划等20余个部门参与的养老服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判、统筹协调、集中解决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以及老年助餐服务推进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同时,我局认真落实国务院《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广泛开展摸底调研,会同有关部门拟定了《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进一步明确了分年度实施计划、目标和具体任务,目前正按程序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发文。

二、关于出台我市社区食堂开办相关制度的建议。近年来,为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吃饭难问题,我局通过下达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评价等方式,建设了451个老年助餐机构(含老年食堂和老年助餐点),提供了就餐送餐服务34.7万人次,重点满足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等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就餐服务需求,同时覆盖了社区其他有就餐需求的老年居民。2022年,我局制发了《关于实施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指引》,按照规范化建设、制度化管理的总体思路,推进老年助餐机构四区、八有规范化建设,四区即初加工区、烹调区、选餐配餐区、消毒区,八有即有实用的炊食器具、有消毒碗柜、有保鲜冰柜、有留样冰箱、有供暖降温设备、有电子监控设备、有消防器材、有方便老年人进出的无障碍设施。建立健全日常运营机制,落实四公示制度,即老年助餐机构运营方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承诺书。实行线上线下两定两公开,即定每周菜品、定收费标准,公开当日采购信息、公开老年人优惠价格,接受辖区居民和社会监督。

三、关于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的建议。为保证老年助餐机构持续运营,对新、改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其用于室内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50%的标准,市级分别给予15-1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获得的A-5A等级,给予5-20万元/年的运营补贴;对老年助餐机构在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公用事业费价格优惠政策,对其服务老年人所得收入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市商务局将社区食堂建设纳入生活圈评价指标体系,已通过国家验收的37个生活圈,每个生活圈可享受100万元奖励资金,并鼓励各生活圈利用奖励资金推进社区食堂建设,已有20个生活圈社区配备社区食堂,并给予老年人用餐每餐3-10元的优惠。同时,部分区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制定了本辖区老年助餐服务配套补贴政策,切实降低了老年助餐机构运营成本,如江岸区老年助餐机构提供10-12元的老年人套餐,享受区级每年6万元的运营补贴;武昌区对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老年食堂就餐的,给予早餐补1元、中晚餐各补2元的就餐补贴,老年人自费出资15-20元左右,就能在家门口就能吃上健康、营养的饭菜。

四、关于鼓励多样化经营模式,允许差异化发展的建议。鼓励助餐点服务老年人同时向其他居民开放,由企业依据老年人消费能力、消费习惯和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合理定价,对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就餐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助餐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态、多种模式的老年助餐服务,目前我市老年助餐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社区老年食堂提供助餐服务。依托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餐饮服务企业等存量资源,因地制宜新(改)建老年食堂,实行社会化运营,提供老年助餐服务。同时,通过武汉养老综合信息平台接受需求订单,依托志愿者、外卖员、快递员等开展送餐服务;二是中央厨房提供助餐服务。采取一个中心厨房+N个配餐点的模式,依靠中央厨房辐射多个助餐点位,签约引进有资质开展餐饮服务的养老服务组织或餐饮企业作为服务商,提供助餐服务;三是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助餐服务,组织引导有助餐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全面开放社会化助餐服务,打开养老机构围墙,促进服务向社区和居家养老延伸。

五、关于践行五共理念,激发居民参与的建议。为切实满足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我局每年将新开业老年人供餐点纳入年度绩效目标,在推进实施中,坚持以共同缔造为载体,按照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的原则,组织各区民政部门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建议,进一步找准需求导向和共性问题,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建设目标,2024年下达50个新开业老年人供餐点目标。同时,指导各区民政部门进一步发动爱心人士、志愿者、养老服务组织和企业等参与老年助餐设施建设、运营。青山区整合街道社区闲置资源,为老年助餐机构免费或低偿提供场地,引起辖区爱心餐饮企业,扩展服务对象范围,有效解决食堂公益与盈利平衡难题。洪山区发动辖区商会与中百集团合作,打造街道商会社区服务直通车服务项目,打通老年居民助餐服务最后一公里

六、关于打造品牌、持续发展的建议。我局认真落实民政部等11部委《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民发〔202358号)精神,起草了我市《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从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扶持措施、加强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提出依托省养老服务平台、市养老服务供应链平台,利用智慧助餐模块,实现助餐服务信息化管理,推动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进行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智能化服务,提供质优价廉、老年人信得过的助餐服务,形成规模和品牌效应。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推进落实,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带动力强、示范效应突出的城乡老年助餐服务示范点和优质服务品牌。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您所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大力度积极探索发展社区老年食堂,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武汉市民政局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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