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697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4-20805 | 发布日期 | 2024-08-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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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武民函〔2024〕77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聂先元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新建和优化现有社区食堂的提案》收悉。您的提案针对当前社区食堂发展存在短板和不足,提出相关税收优惠、加强日常监管、鼓励志愿者参与服务等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我们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税务局,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老年人就餐问题一直备受政府及社会各界的关注,从2018年开始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将养老助餐、老年餐桌等纳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中统筹推进,探索建立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体系,建设了451个老年助餐机构,提供了就餐送餐服务34.7万人次,重点满足了特殊困难老年人等政府兜底保障对象的就餐服务需求。
一、探索服务模式,推动多元化发展。近年来,我市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互联网+居家养老”等工作,一体融合推进老年助餐服务。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市场化运营的方式,采取“一个中心厨房+N个配餐点”的模式,即在需求较集中、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建设老年食堂,在周边社区建设若干个老年助餐服务点,签约引进有资质开展餐饮服务的养老服务组织或餐饮企业作为服务商,在满足周边老年人集中就餐需求的同时,通过武汉养老综合信息平台接受需求订单,依托志愿者、外卖员、快递员等开展送餐服务,进一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应答半径。青山区整合街道社区闲置资源,为老年助餐机构免费或低偿提供场地,引进辖区爱心餐饮企业,扩展服务对象范围,有效解决食堂公益与盈利平衡难题。洪山区发动辖区商会与中百集团合作,打造“街道商会社区服务直通车”服务项目,实行“中央厨房加工、服务站点配送”的服务模式,打通老年助餐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创建服务标准,推动规范化发展。近年来,我局会同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有关文件要求,建章立制,规范老年助餐机构餐饮服务行为,保障老年人用餐安全。2022年,制发实施《关于实施老年助餐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指引》,推进老年助餐机构“四区、八有”规范化建设,“四区”即初加工区、烹调区、选餐配餐区、消毒区,“八有”即有实用的炊食器具、有消毒碗柜、有保鲜冰柜、有留样冰箱、有供暖降温设备、有电子监控设备、有消防器材、有方便老年人进出的无障碍设施。建立健全日常运营机制,落实“四公示”制度,即老年助餐机构运营方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承诺书。实行线上线下“两定两公开”,即定每周菜品、定收费标准,公开当日采购信息、公开老年人优惠价格,接受辖区居民和社会监督。武昌区通过改造升级现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置“六室一场一厨”,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堂食、配餐、送餐等服务,并纳入辖区社区养老服务考评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围绕老年人就餐人数、送餐人次、服务满意度等进行考评,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抓好食品安全、服务水平、餐品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建立保障制度,推动普惠性发展。为保证老年助餐机构持续运营,对新、改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其用于室内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50%的标准,市级分别给予15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按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获得的A-5A等级,给予5万-20万元/年的运营补贴;对老年助餐机构在水电气等方面给予公用事业费价格优惠政策,对其服务老年人所得收入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市商务局将社区食堂建设纳入生活圈评价指标体系,已通过国家验收的37个生活圈,每个生活圈可享受100万元奖励资金,并鼓励各生活圈利用奖励资金推进社区食堂建设,已有20个生活圈社区配备社区食堂,并给予老年人用餐每餐3-10元的优惠。同时,部分区结合自身发展状况,制定了本辖区老年助餐服务配套补贴政策,切实降低了老年助餐机构运营成本,如江岸区老年助餐机构提供10-12元的老年人套餐,享受区级每年6万元的运营补贴;武昌区对辖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到老年食堂就餐的,给予早餐补1元、中晚餐各补2元的就餐补贴,老年人自费出资15-20元左右,就能在家门口就能吃上健康、营养的饭菜。
下一步,我们将对照您所提出的建议,持续加大力度积极探索发展社区老年食堂,进一步完善老年人助餐服务网络,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武汉市民政局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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