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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033号提案的答复

2024-08-01 15:05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4-20807 发布日期 2024-08-01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武民函〔2024〕78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市民盟:

你们提出的“关于整合资源放大优势,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上水平的提案”收悉。其中,关于提升幸福食堂覆盖率与可持续性,解决“家养”痛点等建议针对性强,对于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建设,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很有借鉴意义,市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房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卫健委、市教育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提升幸福食堂覆盖率与可持续性,解决“家养”痛点的建议

一是探索服务模式,推动多元化发展。2018年,我市出台《武汉市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通过政府投资建设、市场化运营的方式,采取一个中心厨房+N个配餐点的方式,即在需求较集中、条件相对成熟的社区建设幸福食堂,在周边社区建设若干个老年助餐服务点,签约引进有资质开展餐饮服务的养老服务组织或餐饮服务单位作为服务商,在满足周边老年人集中就餐需求的同时,通过武汉养老综合信息平台接受需求订单,依托志愿者、外卖员、快递员等开展送餐服务,进一步扩大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应答半径。

二是创建服务标准,推动规范化发展。按照规范化建设、制度化管理的总体要求,推进社区老年助餐机构四区、八有规范化建设,四区即初加工区、烹调区、选餐配餐区、消毒区,八有即有实用的炊食器具、有消毒碗柜、有保鲜冰柜、有留样冰箱、有供暖降温设备、有电子监控设备、有消防器材、有方便老年人进出的无障碍设施。建立健全日常运营机制,落实四公示制度,即老年助餐机构运营方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承诺书。

三是建立保障制度,推动普惠性发展。为保证社区老年助餐机构持续运营,市本级对新、改建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其用于室内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费用50%的标准,分别给予15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按照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获得的A-5A等级,给予5万元-20万元/年的运营补贴;对老年助餐机构在水电煤气等方面给予公用事业费价格优惠政策,对其服务老年人所得收入落实国家关于企业所得税免征的优惠政策;聚焦经济困难的失能、高龄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需求,建立了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根据评估等级分别享受100-800/月的养老服务补贴,用于堂食、助餐、送餐等服务项目。

下一步,根据民政部等11部委《积极发展老年助餐行动方案》和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会同相关部门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优化设施布局。指导各区充分利用现有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改建、扩建老年食堂或老年助餐点,引导养老机构向周边社区老年人提供配餐服务;二是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探索政企合作共建模式,采取“政府提供场地、企业社会化运营”的模式,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平衡,做到可持续发展;三是健全保障政策。按照“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财政可承担、发展可持续”的思路,研究出台有关老年助餐服务机构的综合性奖补政策,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

二、关于用好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解决“医养”痛点的建议

一是提升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将居家老年人优先纳入重点签约人群,根据签约居民健康状况和服务需求,提供优质健康教育服务和优化健康管理服务,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长处方服务和居家医疗服务,对行动不便、失能失智等确有需求的老年人,结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提供上门治疗、随访管理、康复、护理、健康指导等服务。今年以来,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指导服务48.8万人次。

二是推进老年人医养融合康复服务。市卫健委联合市民政、市医保、市财政,出台了《关于印发武汉市实施社区医疗与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区域打造一批居民身边的“医养融合康复服务中心”,为失能、半失能、慢性病等有较强医疗护理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安宁疗护为主,兼顾日常生活照料的医养结合服务。目前已有2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了相关试点工作。

三是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利用多种方式和媒体媒介,面向老年人及其照护者广泛传播营养膳食、运动健身、心理健康、伤害预防、疾病预防、合理用药、康复护理、生命教育和中医养生保健等科普知识。结合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重阳节、世界阿尔茨海默病日等契机,积极宣传《老年健康核心信息》《预防老年跌倒核心信息》《失能预防核心信息》《阿尔茨海默病预防与干预核心信息》等老年健康科学知识,切实提高老年人健康素养和健康水平。

下一步,将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武政规〔202313号)要求,会同相关部门提升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延伸。

三、关于推进老年大学向基层延伸,解决“学养”痛点的建议

一是完善网络体系。坚持“城乡一体,均衡发展”原则,健全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将增量重点放在中心城区社区(居委会)和新城区农村地区(村委会),推动社区老年教育向基层社区、农村地区延伸,办好家门口的老年教育。加快推进市、区、街道(乡镇)三级社区教育机构(开放大学)独立办学实体工作,力争到2025年,全市基本建立体系完善、条件优良、管理规范、运管稳定、满足需求的社区老年教育网络体系。

二是开展标准化建设。推动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修订《武汉市街道(乡镇)社区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试行)》《武汉市社区(村)教学点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试行)》。开展社区教育学校、教学点学习场地、设施等新一轮达标建设及验收工作。

三是坚持项目牵引。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拓展社区老年教育阵地。坚持开展社区教育实验街道 (乡镇)、实验项目、数字化学习社区、社区教育体验基地等国家、省、市级实验项目的申报创建工作。每年新增实验街道(乡镇)5个以上、实验项目15个以上、数字化社区和基地各10个以上。加强县域社区学习中心建设,积极培育样板社区教育学院、示范社区教育学校、社区(村)特色教学点,力争每年有12个品牌社区教育典型案例被教育部在全国推广。

四是深化课程资源建设。针对老年人特点和学习需求,建立涵盖健康养老、非遗传承、安全保护、防范诈骗、数字技能、家庭教育与亲子沟通、艺术体育、生活休闲等多方面内容的课程资源。依托武汉开放大学资源优势,利用“互联网+老年教育”模式,采用“现场录播、全程直播”方式,做优做强大型公益性讲座“幸福生活大讲堂”,将社区老人最需要的教育送到家。

四、关于聚焦老年人需求,探索拓展型的服务和自我服务的建议

一是引导家政龙头企业拓展为老服务。近年来,武汉市家政服务也培育了一批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化的家政服务企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同时叠加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龙头家政企业的业务范围已从单纯家政服务向养老服务、母婴健康、职业培训、劳务派遣及互联网+信息化解决方案等多个领域不断拓展。如友缘家政,整合自身家政、物业、养老、医疗的资源优势,立足于社区,以“物业管理服务”为依托,建设一体化家庭服务综合社区服务站。

二是探索养老助老新型物业服务模式。鼓励物业企业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养老助老新型物业服务模式,由单纯物业管理向“物业+康养”社区健康养老融合之路发展。长江现代物业打造“长江康养”品牌,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促进自有物业家居服务团队升级,为辖区内老年人家庭提供用餐、家政护理、维修维保、健康管理、保健理疗等服务。市房管局指导各区成立16个区级“物业帮帮团”,发动鼓励物业党员服务企业、职工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结合物业管理工作实际,聚焦居家实际需求,定期开展政策宣传、美化家园、助残扶贫、助老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

是建立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按照志愿为主、交换为辅、服务共享的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文明办、公安、人社、卫健、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重点围绕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主体资源库、服务内容需求发布、服务存储兑换、服务评价激励监督等方面,建立较为完整的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支持鼓励有意愿且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为高龄、失能、独居、孤寡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情感慰藉、出行陪伴、健康科普、法律援助、智能培训等志愿服务,并将服务时长以积分的形式予以记录,低龄老年人有需要时可兑换限量优质服务或相同时长的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基本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安全有序、合法公益的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并在部分区启动试点。

四是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市房管局会同市民政、市财政部门印发《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方案》,从地面防滑、高差处理、更换蹲便器、配置老年辅具等方面明确15项改造内容,对业主实施至少6项改造内容且超过3000元,予以3000元财政补贴。编制《武汉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问答》,组织各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需求调研,登记居民改造意向,实地检查督导推进全市150个小区先行先试。指导“安居链”平台打造适老化改造模块,居民可线上申请实施改造。

下一步,我们将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会同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整合资源放大优势,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上水平。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汉市民政局

2024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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