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20250067号建议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5-23390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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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袁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上门”服务新机制,真正打造“15分钟养老服务圈”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的建议非常有针对性,对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为办理好建议案,我局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市委社会工作部、武昌区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也积极提供了会办意见。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近年来陆续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等纲领性文件,发布了30项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项目,每年将养老服务纳入“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我局按照有关要求,重点推进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养老服务发展,不断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目前,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700余处,养老设施总量、服务供给能力、服务功能水平持续提升,“15分钟养老服务圈”逐步健全。
一、关于您提出“从理念着手,做到‘上门’先‘开门’”的有关建议
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根据《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加强我市养老机构规范化和标准化建设,组织全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申报省、市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其中,获评五级的养老机构均通过直接上门或对社区开放等方式,为周边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清洁卫生、医疗护理、文化娱乐、技能培训等专业服务。同时,我市制发了《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将养老机构运营补贴与评定等级挂钩,促进养老机构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引导养老机构“开门”办院。制发了《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明确提出推动开放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公办养老机构应率先开放老年助餐服务功能,并引导民办养老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等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充分发挥养老机构技术创新示范、服务技能培训、设备推广应用等作用,推动专业化服务向居家和社区延伸。一是引导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将现有的资源和设施“分区、错时、有序”的开放,为周边老年人提供专业照护、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老年助餐等社区养老服务。二是鼓励养老机构整合专业服务资源,上门提供老年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需求。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指导养老机构对照国家等级评定标准,从环境、设施设备、运营管理、服务等多方面提升综合能力,在做好机构照护服务基础上,不断拓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就近就便养老服务需求。
二、关于您提出“从整合着手,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的有关建议
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我市自2018年起,就大力发展“互联网+居家养老”服务,出台了《武汉市推进“互联网+居家养老”新模式实施方案》,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从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入手,将机构养老服务和社区为老服务嫁接、植入到居家养老服务之中,让老年人在家中即可享受到助餐、助洁、助医、照护等专业服务。经过持续推进,我市已建成16个市、区养老服务综合平台,321个具备“互联网+”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网点,年均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近300万人次。二是制发了《市民政局关于推进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的通知》,采取“政府无偿提供建设场所、运营商低偿运营”的思路,在街道建设了144家集日间照料、24小时托养、上门照护、康复训练、政策咨询和对下指导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养老服务设施。在机构养老服务方面,可以提供失能护理、术后康复、安宁疗护等专业服务;在社区养老服务方面,通过利用综合体内人员、场所、设施或整合街道辖区服务资源的方式,提供助餐、文娱活动、老年教育等服务;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为周边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多样化服务,更好满足居家照护服务需求。三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的模式,搭建武汉银发生活安养链平台,上线了“政策找人”、“养老机构”、“居家服务”、“助餐服务”、“适老改造”、“健康医疗”等功能模块,通过汇集养老服务设施、幸福食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为老服务资源,促进养老服务与餐饮、家政、医疗等行业融合发展,培育方便可及、安全可靠的养老服务实体集群,为老年人提供市场化、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收采纳您的建议,继续会同相关部门,从整合资源着手,打造养老服务新模式。一是统筹现有资源,实施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持续推动具备居家社区机构服务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二是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因地制宜的思路,聚焦辖区内老年人服务需求,建立健全议事协商、涉老信息整合等机制,探索养老服务联合体模式,通过统筹辖区内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各类服务商等资源,为辖区内老年人提供就近精准的养老服务。三是用好安养链平台,优化完善平台功能,链接多元为老服务主体上链,促进养老供需两端精准对接,让老人在家里“一键下单”,服务商及时上门提供服务。
三、关于您提出的“从试点着手,让‘服务周边’落在实处”的有关建议
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工作:2021年,我市获批成为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试点城市,制发了《武汉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面向居家养老的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依托养老服务机构为其建设家庭养老床位,提供居家上门服务。其中,家庭养老床位主要是提供居家适老化改造、智能化配置、上门照护服务,通过将上门照护与远程支持、智能辅助等手段结合起来,让老年人在家就能享受专业服务。我市还明确“每个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设置的家庭养老床位与入住老人的床位比例不低于1:1”,鼓励支持养老机构将专业照护服务“送出去”,深入社区、家庭,为老年人提供个性化、订单式服务,打造没有“围墙”的养老院。2023年,为纵深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巩固试点成果,我市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将服务对象由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拓展为全市失能老年人和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符合条件的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纳入服务主体范围,优化补贴扶持政策,对服务机构设置且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每增加10张、奖励2万元。对认定合格且当月服务达标的家庭养老床位给予300元/月的运营补贴。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家庭养老床位7000余张,提供服务100余万人次。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吸收采纳您的建议,继续完善老年人床边、身边可感可及的养老服务政策措施。一是持续推进特困供养服务机构改革,在承担兜底保障职能基础上,拓展和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为周边老年人提供社会化服务。二是按照《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针对居家服务场景特点和失能老年人照护刚需,健全家庭养老床位支持政策,支持养老机构为居家失能老年人建设具有连续、稳定、专业服务功能的家庭养老床位,提供上门照护服务。三是配合市委社会工作部,充分发动群众共建、共治、共享,为基层治理赋能、提效,共同完善“15分钟养老服务圈”。
武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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