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063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5-23393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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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市民进:
你们提出的“关于全面推进社会适老化,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议”收悉。其中,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推广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的工作成果等建议针对性强,对于推动建设老年友好型城市,提高养老服务水平很有借鉴意义,市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资建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构建四级养老设施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编制了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组织实施养老设施建设行动,全市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700多个,初步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贯通的养老设施网络。一是市级牵引。市级建有2家公办福利院,发挥兜底保障和示范引领作用。二是区级统筹。各区均建有1至2家医养结合型公办养老机构,并配建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发挥统筹调度作用,提供区域性兜底保障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三是街道辐射。推动每个街道(乡镇)建设至少1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综合养老服务功能,实现区域内养老服务供需有效衔接。四是社区支撑。推动每个社区(村)建设至少1家养老服务中心,基本实现社区(村)养老设施全覆盖,初步形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下一步,按照“政府保基本、社会增供给、市场配置资源”的原则,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至2035年,养老服务网络更加健全,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加协调适配。
二、关于推广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成果的建议
2023年,市住更局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印发《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方案》,从地面防滑、高差处理、更换蹲便器、配置老年辅具等方面明确15项改造内容,对业主实施至少6项改造内容且超过3000元,予以3000元财政补贴。在全市150个小区试点开展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指导打造8个实景适老化改造样板间,组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宣传动员和政策宣讲,34家物业服务企业入驻安居链平台。截至目前,全市已签订改造协议10075户,有效改善老年居家养老环境。
下一步,市住更局将充分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按照“自愿选择、需求导向、公开规范、政府支持、企业参与”原则,优化完善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方案,引导和鼓励国有平台公司、装饰装修、家政服务、养老运营等企业参与辖区内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充分发挥“安居链”“安养链”平台作用,持续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更好满足老年人需求。同时,利用各种媒体,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宣传适老化改造工作的重要意义,扩大群众知晓度;选树优秀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推动形成社会广泛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关于编制适老化公共环境建设规划与研究技术标准的建议
一是优化顶层设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3号)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1〕19号)文件要求,市住更局编制了老旧小区改造“十四五”规划和武汉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规划,制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将老旧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无障碍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改造的重要内容,按照职责分工要求,统筹相关部门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二是制定改造标准。结合优化公共资源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新要求和群众需要,我市编制了《武汉市街道全要素规划设计导则》《武汉市人行天桥规划设计导则》《武汉市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完善相关适老化设计要求,为推进适老化设施、无障碍设施、社区专项服务设施等改造内容提供技术支撑。
三是细化改造方案。印发2025年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提出要按照“一小区一方案”的要求精细化改造方案,结合完整社区及便民生活圈建设要求,加强闲置低效资源整合力度,优先满足“一老一小”需求,建设居民需要的配套服务设施,在符合条件的小区统筹推进无障碍和适老化设施建设,确保居民“急难愁盼”问题得到解决。
四是全力推进落实。各区结合小区现状,因地制宜补齐短板,在改造老旧小区内水电路气等基础设施的同时,注重增设适合老人行走的坡道、楼道扶手、休息座椅、养老食堂等养老设施设备。去年以来,共40个小区涉及适老化改造,新增老年食堂超400平方米,实施无障碍坡道改造 1142米、增设无障碍扶手1258米。
感谢你们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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