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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119号提案的答复

2025-09-15 17:54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5-23399 发布日期 2025-09-15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工商联界别:

您提出的关于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我市养老产业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围绕引导我市民营企业参与养老产业发展所提出的相关建议,极具针对性,对推动我市养老服务迈向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办理好提案,我们认真进行了研究讨论,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相关市直部门也积极提供了会办意见。

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产业发展,近年来相继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等一系列纲领性文件,并发布了涵盖30项内容的我市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这些举措从土地规划、财税支持、人才队伍建设、养老金融等多个维度强化保障,大力推进基础性、普惠性以及兜底性养老服务的发展。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银发经济的高质量发展,提升老年人的生活福祉,我市制定《武汉市促进银发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送审稿)》。该方案围绕推动养老事业与产业协同发展,着力培育经济新增长点,构建“5535”银发经济发展体系,拟推动5类养老服务提档升级、促进5个养老产业深度融合、开展3个培育市场主体专项行动和出台落实5类支持政策,进一步引导我市民营企业积极投身养老产业发展。您所提出的深化养老产业融合发展相关建议,我们将予以吸收采纳,并纳入下一步的工作安排之中。

一、关于“加大政策补贴力度,提高养老服务质量”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加大建设和运营补贴力度。充分利用规划、土地、住房、融资等扶持政策,加大财政对养老服务投入依据《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补贴的通知》(武民政202238号),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按床位给予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评定等级给予运营补贴;对于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按照设施的医疗机构类型给予补贴;对养老护理员给予持证奖励和岗位补贴等。市财政局每年统筹安排市级养老服务相关资金约1亿元,用于新建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服务点) 、支持各类养老机构按床位发放运营补贴和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产权属性分别给予5000/张、8000/张的建设补贴,并按照养老机构等级及老年人能力状况给予每床每月100元至450元的运营补贴。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类型给予最高1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建设补贴,并按照设施等级给予每个每年5万元至20万元的运营补贴。对连锁运营3A及以上等级养老服务设施达到5个(含)以上的运营主体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是加快建设养老设施。编制实施《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武汉市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规划一张网管控,从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个层级,打造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今年将新建各类养老服务设施120处以上。建立健全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机制,开展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专项清查整治,建成各类养老服务设施3700余个

二、关于壮大养老市场主体,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积极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认真贯彻落实《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有序推动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并将等级评定结果与养老服务运营补贴挂钩。根据《湖北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鄂民政发〔202418号),省级民政部门统筹实施全省养老机构四级及以上等级评定工作,我市民政部门负责实施一至三级等级评定工作,协助开展四级及以上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相关事项。截至2024年底,我市一至五级养老机构172家(其中一级13家、二级104家、三级33家、四级16家、五级6家),四级及以上养老机构有22家,占比12.8%

二是开展养老机构联合执法。今年以来,按照省、市安委会的工作要求,全市密集部署养老机构冬春火灾防控、集中排查整治、安全监管“431”行动等专项整治行动,采取养老机构地毯式自查、各区拉网式排查、市级分区包片全覆盖抽查的方式,一个不漏地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同时,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聚焦服务安全、燃气管道安全、食品和特种设备安全及消防安全,联合市城管委、市卫健委、市资建局、市住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联合对全市22家养老机构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督促问题整改销号。

三、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合理定位,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发展多元化养老服务目前,市级建有2500—800张床位的公办福利院,每个区至少配置一家政府投资兴办的300-500张床位的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每个街道、乡镇至少配置一家具备机构照护、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功能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每个社区(村)至少配置一家养老服务网点。其中,民办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标准由市场形成,实行自主定价、合理定价,有低端2000-3500/月、中端3500-6000/月到高端6000-10000/月不同档次可供选择。公办养老机构区分服务对象实行不同收费政策,对三无老年人实行免费政策,对其他经济困难的孤寡、失独、高龄及失能老年人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二是持续推进人工智能养老社会实验试点。推进5家智慧养老机构及30个实验社区创建,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深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居家适老化改造,对接养老平台、智能设备与护理人员,打造智慧居家养老服务闭环。开展智慧养老服务教育及推广,完成培训1万余人次。联合民政部国康中心,举办第42届中国国际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及国际福祉机器博览会智慧康养产业论坛。承办国家社会治理特色基地(养老)2024年年度工作推进会暨人工智能养老社会实验工作总结会,我市试点成效获中央网信办、民政部高度肯定。今年正持续推进20个试点社区开展人工智能养老社会实验,运用智能技术提供精准服务。

四、关于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扩大人才供给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是畅通养老服务人才发展渠道。一方面,把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发展规划,让医养结合机构的医务人员在职称评审与继续教育学习上,公办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权利同等,申报条件、评价标准一致。另一方面,组织校企对接,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培训,实现培训与就业一条龙服务。目前,湖北中南技工学校等18所技工院校开设护理专业,与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精准的需求对接与定向输送。此外,还组织春风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活动,搭建岗位供求平台,助力人才与岗位匹配。

二是持续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支持社会力量申办养老护理类职业培训机构鼓励养老服务企业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同时,市属职业院校、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及社会培训机构也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护理技能培训。鼓励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特定群体在定点机构参加养老护理专业培训并享受培训补贴,武汉济慈安职业培训学校10家职业培训机构常年开展相关培训。2024年,支持企业培训养老护理员1402人,发放补贴70余万元。近3年,市、区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通过多种培训方式,年均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超1万人次,护理员持证比例达86.7%

三是完善薪酬待遇激励机制。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目前已有泰康之家楚园、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等25家单位备案开展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等工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3471人次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可通过人社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联网查询,全国互通互认。建立职业等级与薪酬待遇挂钩机制,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的养老护理员按相应等级给予500 - 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及每月100 - 600元的岗位补贴。组织开展养老护理职业技能竞赛,宣传优秀典型事迹,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吸引力和社会认可度。

五、关于加大政策激励,激发老年群体消费需求的办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扶持,激发市场活力。从财税、土地等方面加大扶持,撬动泰康、华润、中国康养等集团在我市投资养老服务。试点探索闲置教育资源改建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通过公建民营、国企参与等方式,提升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探索通过低偿租赁或委托运营方式,吸引社会力量参与运营管理农村福利院等公办养老机构。每年统筹安排市级资金1亿元,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运营补贴。

二是强化创新驱动,拓展产业链条。推动成立武汉康养公司,组建武汉养老服务供应链发展联盟。聚焦运用供应链思维,坚持线上推平台+线下育主体工作思路,建好用好安养链平台,促进供需精准对接,带动养老服务与餐饮、地产、康养、医药等产业融合发展,从为近40万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兜底保障服务,提升到为230万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

三是优化补贴方式,提升服务供给。将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从补资金优化为补服务,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能力状况、居住状况等能力评估等级,给予100-800/月的虚拟货币,服务商提供养老服务后再进行结算。同时将服务场景从居家向社区、机构延伸,服务项目从三助一护拓展到助浴、助行、代购代办等37项,满足老年人多样化个性化服务需求。近年来,全市累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100万人次,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1.1万户。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深化养老服务领域改革,推动基本养老、普惠养老和多元养老扩容提质,大力发展银发经济,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

武汉市民政局

2025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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