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20250186号提案的答复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5-23402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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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陈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其中,关于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搭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吸引更多社会资源进入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等建议针对性强,对于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水平,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很有借鉴意义,市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资建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住更局、市财政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强统筹规划,全面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
一是组织编制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我局高度重视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编制了《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5-2035年)》,作为指导全市养老设施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推动构建覆盖城乡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贯通的养老设施体系。其中,社区养老设施发挥基础保障作用,设置餐饮室、休息室、阅览室、文娱室、康体室、谈心室、室外活动场地、厨房或者配餐间等,提供助餐供应、日间照料、精神慰藉、文娱健身、医疗保健等服务。目前,已建成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3000多个,初步形成一刻钟养老服务圈。
二是严格落实新建小区配建要求。市资建局在项目规划条件、供地及规划方案审批中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要求,明确新建住宅小区项目应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武政规〔2021〕6号)执行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并按照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做好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与开发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报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2025年1-5月,全市核发工程规划许可的66个新建居住项目配套养老用房建筑面积约2.6万平方米。
三是推进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2024年,市住更局会同相关部门印发《既有小区居家适老化改造试点工作方案》,从地面防滑、高差处理、更换蹲便器、配置老年辅具等方面明确15项改造内容,对业主实施至少6项改造内容且超过3000元,予以3000元财政补贴。同时,编制《武汉市居家适老化改造政策问答》,指导打造实景适老化改造样板间,组织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宣传动员和政策宣讲,在试点小区登记改造意向业主10000余户,并实施改造,有效改善了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
四是开展万名独居老人安全守护行动。为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保障,市政府将“万名独居老人安全守护行动”列为2025年民生实事项目,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为1万名以上独居老人配置红外探测器、烟雾报警器等安全监护设备,为独居老人提供安全、关爱服务。目前,我局已印发《武汉市万名独居老年人居家安全守护项目实施方案》,正积极推进项目落地。
五是着力推进老旧住宅加装电梯。学习借鉴“一盘棋”整体谋划、“一站式”报装审批、“一揽子”政策支持、“一条心”共建共管的加梯经验。全面调查摸底,组织各区对辖区内有条件增设电梯的小区楼栋进行摸排,对8个中心城区开展走访调研和检查督导。制订《武汉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南》《加装电梯工作手册》等配套措施,推动政策落地。2024年,全市完成既有住宅加装电梯510台。
二、关于以需求为导向,搭建养老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议
一是持续优化四级贯通的养老服务平台。按照“先下后上、先基础再集成”的思路,初步建成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贯通的养老信息系统平台。其中,市级平台重集成监管,打通与各区平台的连接,实现数据共享,统一监管;区级平台重调度响应,统一接受养老服务订单,及时分配给服务商,统筹区域内养老服务资源;街道级养老服务网点重链接和考核,发挥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作用,促进上下联动,推动供需衔接,定期考核评估;社区级养老服务网点重信息收集,实现信息精准、动态掌握。近年来,全市累计提供居家养老服务1100万人次。
二是指导搭建养老服务供应链平台。坚持“线上推平台+线下育主体”的思路,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运营”的模式,我局指导市康养公司搭建了养老供应链平台,以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为导向,设置“医”、“食”、“住”、“行”、“护”等10个功能模块和活力社区等3个特色板块,从为近40万特殊老年群体提供兜底保障服务,提升到为230万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服务。目前,平台累计上线服务商773家,注册人数超15万,访问量超422万次,平台粘合度不断提升。
三是持续开展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2023年,市民政局等11部门印发《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武民政〔2023〕19号),创新“五社联动”机制,形成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养老服务机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老年协会、物业服务企业、志愿者等共同参与的探访关爱力量,重点将失能老年人列为探访关爱服务对象,以每月不低于一次的探访频率进行探访关爱服务,着力解决老年人居家养老困难或者帮助化解安全风险。目前,累计探访关爱服务已达65.3万人次,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三、关于强化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社会资源进入社区开展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是强化政策支持。近年来,我局先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并在今年推动出台了《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从土地规划、财税支持、人才队伍、养老金融等方面强化保障,鼓励和支持更多社会力量参与社区养老服务。目前,通过购买服务、签约合作等方式,引导健康医疗、日间照料、助餐等服务落地社区,95%以上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现社会化运营。
二是培育多元服务主体。加强宏观调控,借力政策杠杆,通过公建民营、补贴支持等多种办法,扩大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引进华润、泰康、太保家园等地产、保险行业市场主体在我市投资养老服务。推动18家国企平台参与养老服务,探索市属国企引领、区属国企连锁、国企民企协同等多种运营模式。推动20家养老企业组建武汉养老供应链发展联盟,促进国企带民企、大企带小企,形成有韧性、有活力的养老供应链生态集群。
三是推进医养服务融合。强化医疗卫生服务与养老服务在政策体系、服务制度、业务流程等方面的有机结合,完善养老床位和医疗床位按需转换机制。实施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建成28家集“医、养、康、护”一体的医养融合康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在江岸、江汉、武昌等区探索设立家庭病床,满足居家老年人治疗、康复、护理的多种医疗服务需求。
四、关于健全激励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
一是引导家政龙头企业拓展为老服务。近年来,我市家政服务也培育了一批规模化、品牌化、规范化的家政服务企业。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对居家养老服务的需求越来越旺盛,同时叠加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龙头家政企业的业务范围已从单纯家政服务向养老服务、母婴健康、职业培训、劳务派遣及互联网+信息化解决方案等多个领域不断拓展。如友缘家政,整合自身家政、物业、养老、医疗的资源优势,立足于社区,以“物业管理服务”为依托,建设一体化家庭服务综合社区服务站。
二是探索养老助老新型物业服务模式。鼓励物业企业整合资源,积极探索养老助老新型物业服务模式,由单纯物业管理向“物业+康养”社区健康养老融合之路发展。长江现代物业打造“长江康养”品牌,不断创新服务方式,促进自有物业家居服务团队升级,为辖区内老年人家庭提供用餐、家政护理、维修维保、健康管理、保健理疗等服务。市住更局指导各区成立16个区级“物业帮帮团”,发动鼓励物业党员服务企业、职工加入志愿服务队伍,结合物业管理工作实际,聚焦居家实际需求,定期开展政策宣传、美化家园、助残扶贫、助老服务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是建立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按照“志愿为主、交换为辅、服务共享”的思路,由民政部门牵头,文明办、公安、人社、卫健、共青团等有关部门共同参与,重点围绕服务管理体系、服务主体资源库、服务内容需求发布、服务存储兑换、服务评价激励监督等方面,建立较为完整的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支持鼓励有意愿且身体健康的低龄老年人,为高龄、失能、独居、孤寡等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洁、情感慰藉、出行陪伴、健康科普、法律援助、智能培训等志愿服务,并将服务时长以积分的形式予以记录,低龄老年人有需要时可兑换限量优质服务或相同时长的养老服务。目前,全市基本建立“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安全有序、合法公益”的养老志愿服务运行机制,并在部分区启动试点。
五、关于多措并举,加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建设的建议
一是加强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大力支持企业组织开展养老护理技能培训,提升职工岗位工作能力、职业转换能力,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企业每人500元的培训补贴。2024年,支持武汉众成颐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晚晴养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开展养老护理员培训1402人,给予企业岗位技能培训补贴70余万元。同时,积极引导法定劳动年龄内的未就业或灵活就业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在我市培训定点机构参加养老护理员等相关专业就业培训,培训合格的给予800元-3000元/人的就业培训补贴。2024年,组织养老护理员、社区工作者等相关专业就业培训1811人,落实就业培训补贴200万元。
二是健全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位。2025年4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了《2025年湖北省重点产业急需紧缺技能人才职业(工种)指导目录》,将养老护理员纳入了紧缺技能人才目录。大力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支持、引导有意向开展养老服务的机构申请备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鼓励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持续充实养老服务队伍。截至目前,我市已有泰康之家楚园(武汉)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武汉民政职业学院、武汉博实职业培训学校等25家等级认定机构备案养老护理员、老年人能力评估师职业,3471人次取得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是强化养老服务人员政策保障。根据《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养老服务组织招用就业困难人员、高等学校毕业生的,按照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养老护理员按照规定享受岗位补贴。符合本市入户条件的,在入户、随迁子女入学等方面享受均等普惠性政策。本市定期举办养老护理员技能竞赛,对成绩优秀者予以奖励。支持优秀养老护理员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参加有关荣誉评选。在养老机构的内设医疗机构从业的医师、护士、医技人员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享有与其他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职称评定、进修轮训、继续教育等待遇,可参照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基层医务人员的相关激励政策。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印发《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贯彻实施方案》,会同各区政府和市直相关部门进一步优化完善配套政策措施,强化以失能老年人照护为重点的基本养老服务,持续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健全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武汉市民政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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