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市婚姻登记机构恢复办理婚姻登记的公告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0-804819 | 发布日期 | 2020-0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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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随着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总体向好,为满足人民群众办理婚姻登记的需求,经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意,全市婚姻登记机构从4月3日起,恢复办理婚姻登记。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预约登记
持绿色健康码的婚姻当事人应提前1-2天通过微信、网络预约、电话确认等形式预约登记,分批分时办理。对确实无法申领健康码的人员,可凭居住地村、社区出具的健康监测证明进行办理。
二、持码登记
办理婚姻登记时,当事人应主动戴好口罩,出示预约码和健康绿码,接受体温检测,按预约时间段,排队叫号进入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
三、暂停开展结婚登记颁证仪式和婚姻家庭辅导等相关服务。
武汉市民政局
2020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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