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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民政局机关强作风抓统筹促落实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民政局机关强作风抓统筹促落实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

2020-08-27 09:00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1-33769 发布日期 2020-08-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文    号 武民办[2020]14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全市干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0〕7号)精神,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统筹,促进工作落实,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现将《市民政局机关强作风抓统筹促落实工作制度(试行)》印发你们,请认真执行。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0827

市民政局机关强作风抓统筹促落实工作制度(试行)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动全市干部“主动作为、狠抓落实”的实施意见》(武办发〔2020〕7号)精神,为加强局机关工作作风建设,强化工作统筹,促进工作落实,现制定市民政局机关强作风抓统筹促落实相关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作报告制度

实行月度工作报告制度,以处室为单位,采用书面形式,于每月25日前经处室主要负责人审定后,由各处室上传局OA系统。

(一)月度工作报告的内容

1. 当月工作情况。国务院、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落实情况;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绩效目标(四张成绩单)推进情况(由牵头处室报告);市领导、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以及其他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等。

2. 下月工作安排。重要工作事项推进落实措施,拟召开的会议、印发的文件、开展的活动等。

3. 重要工作数据。各业务处室根据业务分工,需要局领导掌握以及相关处室知晓的的重要数据及其变化情况。

4. 其他需要报告的重要事项。

(二)月度工作报告的要求

月度工作报告以责任清单方式,按照项目具体化、政策目标化、工作清单化要求,细化具体措施、工作进度、时间节点,不“穿靴戴帽”,内容严谨务实,不讲大话套话,紧扣实际工作。工作进展情况应包括明确的进度内容,如“印发了……,召开了……,开展了……(活动),实现了……,落实了……”等,不能简单表述为“推进了……工作”。下月工作安排要有具体的落实措施,有可操作性,不能大而化之;拟印发的文件应包括发文主体、发文范围、标题或主要内容;拟召开的会议或举办的活动应包括参加的主要领导、大致时间地点及参加范围。报告篇幅一般不超过1500字。

(三)月度工作报告的运用

上传局OA系统,供局领导掌握及局机关全体人员查阅,为统筹调度工作提供参考依据。

各处室需向其他处室收集的工作情况资料等,凡涉及月度工作报告已包含的内容,没有特殊要求的,一般不再要求其他处室提供。

各处室对外报送的数据,没有特殊要求的,应与月度工作报告中提供的数据一致。

各处室半年和年度工作总结参照月度工作报告,由各处室及时上传局OA系统。

二、工作调度制度

实行工作调度制度,以办公会或专题会的形式进行,分为综合调度会和专题调度会。

(一)综合调度会。以局长办公会议题形式,综合调度月度工作,一般在每月的第1次局长办公会进行,具体议程为:

1. 局办公室综合各处室月度工作报告内容,向局长办公会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上月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和下月工作建议,统筹发文和会议安排。

2. 组织人事处汇报局党组会议定事项落实情况。

3. 各处室补充汇报。

4. 分管局领导就分管领域工作进行补充点评。

5. 局长讲话作指示。

每年1月份、7月份的综合调度会对全年和半年工作进行分析调度。

(二)专题调度会。以专题会议的形式进行,专题调度某项重点工作。一般由局领导提议召开,或由相关工作的牵头处室根据工作需要提请分管局领导主持召开,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提请局长主持召开。会务工作由相关工作的牵头处室负责,并做好会议记录,根据需要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

三、工作督办制度

进一步健全工作督办制度。工作督办分为现场督办和公文督办,现场督办纳入现场办公制度。公文督办制度如下:

(一)督办的内容

国务院、省、市政府工作报告责任事项;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定事项;绩效目标(四张成绩单)责任事项;市领导、局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以及其他重点工作事项等。

(二)督办的形式。以公函形式下达,一般在两次口头提醒无效的情况下使用,分为督办函和提醒函两类,由相关工作的牵头处室负责办理。

1. 督办函。一般针对逾期或接近逾期和因办理推进不力被市领导问询或被局领导点名批评的工作事项使用。以“武民政督”文号的局公函形式,由相关事项牵头处室按照市民政局发文工作流程办理(非涉密事项一律在局OA系统办理),由局办公室统一编号印发。对市局系统内部的督办函由分管局领导签发,对各区的督办函由局长签发。

2. 提醒函。一般针对推进缓慢、进度不达标和被市领导、局领导关注的工作事项使用。以局办公室红头(不编号)形式,由相关事项牵头处室印发。对市局系统内部的提醒函由相关事项牵头处室负责人签发,对各区的提醒函由分管局领导签发。

(三)督办的回告。工作督办的结果,由相关事项牵头处室及时报告督办函(提醒函)签发人。

四、现场办公制度

建立以上门办公、现场督办、调研走访、信访接待等为主要形式的现场办公制度。各位局领导、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每月开展现场办公不少于1次。主要任务是联系服务基层、加强调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强化督办落实。局领导开展现场办公,由相关工作牵头处室负责,并做好工作记录,对局领导现场提出的重要指示要求,由相关处室按照工作督办制度督促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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