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通知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2-21153 | 发布日期 | 2022-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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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文 号 | 武民政〔2022〕13号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各区民政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关于对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的监察建议》(驻民政纪监〔2022〕4号)要求,我局对门户网站规范性文件开展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现决定保留29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其中,在2017年清理意见基础上继续延长有效期的文件26件,对未到期的需要继续延长有效期的文件3件,均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重新计算,统一定为5年。上述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实施的,按照《武汉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90号)的程序重新发布实施。2022年5月1日前制发,且未被列入继续有效目录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武汉市民政局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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