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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困难群众 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发放困难群众 一次性生活补贴的通知

2022-07-29 14:55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3-00898 发布日期 2022-07-29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文    号 武民政〔2022〕22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各区民政、财政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关于转发《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鄂民政发202224号)精神,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切实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现就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20228月初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

二、补贴标准

(一)城乡低保对象:按照当月补助水平(含低保金和重点对象20%增发)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二)城市特困人员:每人按照基本生活标准1183元(低保标准1.3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农村特困人员:每人按照基本生活标准1014元(低保标准1.3倍)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

三、资金保障

各区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资金从各级困难群众社会救助补助资金中统筹解决。市直管特困人员生活补贴资金由市级财政列支。

四、有关要求

发放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和基本民生保障重要指示精神、考察湖北武汉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扎实稳住经济、完善社会民生兜底保障措施的重要举措,是切实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需要。各区民政、财政部门要迅速组织落实,务必于8月20前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位。其中,城乡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金发放到个人账户,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一次性生活补贴金拨付到供养机构。8月30日前,各区民政部门向市低保中心报送《2022年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情况统计表》。

武汉市民政局 武汉市财政局

20227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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