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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民政局关于印发《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06-16 16:50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3-19238 发布日期 2023-06-1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文    号 武民政〔2023〕13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各区民政局、各功能区社会发展局(城乡工作处、社会事业局):

按照省纪委监委、市纪委监委统一部署和省民政厅有关要求,市民政局制定了《2023年度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武汉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6

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

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全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办发电〔202326号)、《市委农办关于印发<2023年武汉市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武农组办发〔20234号)、《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省纪委监委反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市财政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武汉市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和残疾人两项补贴“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武财监〔2022381号)等文件要求,结合社会救助工作实际,制定2023年全市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精神,坚持人民至上,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聚焦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综合治理,强化困难群众救助政策落实全流程、常态化监督,切实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治理重点

(一)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方面

核查省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察系统下发的问题线索,对全市社会救助领域大数据监督检查项目(城市低保、农村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开展监督检查,深入查找政策落实不到位、资金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方面

全面检视审计指出问题和2022年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持续排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重点排查整治应享未享、违规享受、重复纳入、骗取套取、挪用侵占救助资金和兜底保障不力等问题。

(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方面

全面审视2022“一卡通”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政策落实、资金管理不到位问题;“一卡通”办理、发放和使用不规范问题;违法违规问题。

(四)乡村振兴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方面

重点整治救助不及时、不精准,应救未救和资金发放不及时、不足额问题;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救助问题;公开公示不规范,不公示或公示内容违规问题;对象动态管理不及时,应退未退问题。

(五)省纪委监委反馈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面

重点就社会救助领域各项补贴发放群众反映的问题开展排查和整治,各区严格落实有关惠民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规范各项补贴审批程序,推动各项补贴规范透明发放。

三、工作安排

(一)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10月底前完成线索核查整改工作。各区接收大数据监察系统下发问题线索后,要对政策落实情况予以公示公开,对问题线索组织核查,对乡镇 (街道)查否的问题线索按照不低于 20%的比例复核抽查,并安排专人将问题线索核查整改情况录入大数据监察系统,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力量,对问题线索逐一调查核实,并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实行销号管理。12月底前完成问题查处、追责问责。各区及时总结大数据监督检查工作成效,对发现的问题综合分析,举一反三,对政策落实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研究,建章立制。

(二)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6月底前各区完成排查整治,立行立改,712日前总结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进展情况,经区民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报市民政局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审计发现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局社会救助处)。

(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一卡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各区民政部门配合区财政部门做好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

(四)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6月中旬完成第一轮自查自纠,8月底前完成督导检查,形成阶段性成果。12月底前对专项整治开展综合研判评估,总结工作成效,形成综合报告。每月30日前向市低保中心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810日、1210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和年度工作总结。

(五)省纪委监委反馈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75日前,各区组织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和整治工作。76-15日,各区对反应突出的共性问题加强研究,对有关政策性和程序性问题进行优化完善,形成长效机制。每周五下班前向市低保中心报送本周工作进展情况,716日前报送专项整改工作情况及建章立制情况。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区民政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直接抓、负总责,明确一名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切实抓好综合治理任务落实,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二)统筹推进。各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查找、坚决整治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统筹开展乡村振兴社会救助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审计发现问题“回头看”、“一卡通”突出问题 “回头看、运用大数据监察系统开展惠农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省纪委监委反馈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确保社会救助领域综合整治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三)强化协调联动。各区民政部门要加强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协同配合,主动接受指导和监督,形成治理合力。要加强与公安、财政、人社、卫健、医保、残联等相关部门、单位沟通协调,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区民政部门要及时总结专项治理工作中形成的经验做法,挖掘正面典型,借助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创新利用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宣传报道,讲好社会救助故事,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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