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关于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佛祖岭东路更名的批复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4-33447 | 发布日期 | 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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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文 号 | 无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东湖高新区“佛祖岭东路”更名的请示》已由市人民政府转我局办理。根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和省、市有关规定,我局在调查核实及综合评估后,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更名后的标准名称、地理位置及名由
“佛祖岭东路”为2011年命名的规划道路,西起佛祖岭四路,经光谷三路、光谷四路,东至光谷五路,长2450米,宽30米。在实际建设中,该路起止点发生变化,并被“光谷中央生态大走廊”分为互不相连的东西两段(西段实际西起光谷三路,东至光谷四路;东段西起豹溪路,东至光谷五路),不宜再使用一个名称。因此,同意对该路进行更名。
(一)佛祖岭东街 Fózǔlǐng Dōngjiē
该路西起光谷三路,东至光谷四路,东西走向,全长约1000米,宽约30米。该路实际使用的路名牌、交通指示牌、门牌、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导航地图等均使用“佛祖岭东街”,为确保地名使用一致性,故更名。
(二)挽风路Wǎnfēng Lù
该路西起豹溪路,东至光谷五路,东西走向,全长约800米,宽约30米。为与周边和风路、银风路、书风路、语风路组成系列,故名。
二、其他事项
以上标准地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悖地名同时废止,请你区稳妥做好地名更名后相关事宜,全面妥善处理好单位、群众诉求,确保稳定,有关单位按国家标准尽快设置标准地名标志。
附件:更名示意图
武汉市民政局
202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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