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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享受特困养老服务补贴?

2022-06-01 10:40 武汉市民政局

凡具有本市户籍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及享受相应的养老服务补贴:

1.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农村低保家庭中失能(含轻度、中度、重度)的;

2.城镇低收入(含低保)和农村低保家庭中80周岁(含)以上的;

3.重点优抚对象、计生特扶对象、市级及以上劳模、见义勇为称号获得者中失能的;

4.中心城区个人收入低于上年度人均退休金水平重度失能的;

5.全市90岁及以上老年人。同时符合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等相关服务补贴政策条件的,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只享受其中一种补贴,不能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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