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问题(第一批)通报
为推动各级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乱象专项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持续深化全市社会组织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切实发挥社会组织领域执法案例警示教育和普法宣传作用,以案例明法纪、以警示促整改,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强化治理结构、规范开展活动、健康有序发展,现对全市社会组织违法违规典型问题(第一批)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武汉市五金水暖商会未参加2023、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2026年4月,武汉市洪山区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吊销登记证书的行政处罚。
2.武汉华怡公益基金会未参加2022、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2025年4月,武汉长江新区社会事业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3.武汉永康中医美容职业培训学校未参加2023、2024年度社会组织年检,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2026年4月,武汉市江岸区民政局依法对其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武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9日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鄂公网安备 420102020008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