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0538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6-13073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尊敬的斯龙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武汉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注与支持,您的建议务实具体、操作性强,对推动我市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会同市委社工部、市住更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和市卫健委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协同推进。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居家社区养老基础地位”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建设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对老年人家庭环境和居住空间进行必要的智能化和适老化改造,依托专业服务机构,将照护服务延伸至老年人家中。目前,建成家庭养老床位8000余张。
(二)推动居家适老化改造。市住房和城市更新部门在符合条件的小区统筹推进适老化、无障碍设施建设,鼓励各区利用小区存量资源建设养老公共服务设施。市民政部门组织对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累计完成改造1.13万户,基本实现了有改造意愿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应改尽改。
(三)健全社区养老服务。7月出台《武汉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从设施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内容、等级评定、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并配套制订《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实施细则》,2026年8月1日起实施,试行2年。协同商务、住房和城市更新等部门持续推动家政、物业和养老服务融合发展。
(四)推进为老志愿服务。中共武汉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加强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推进新时代武汉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统筹协调推动志愿服务融入养老服务领域。实施《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明确支持老年人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开展老年人关爱互助活动,引导低龄健康老年人参与养老服务。
二、关于“推动机构养老提质增效”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优化养老机构资源配置。统筹推进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养老机构分类发展,满足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全市正常运营的养老机构226家,全市星级以上养老机构达到71%,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2.4%。
(二)持续推动公建民营改革。推动国企深度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通过硬件提档、管理提质、人员优化等措施,增强养老发展动能和活力,7个区已率先引入社会资本,完成区级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改革。同时,完成51家农村福利院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形成“1家区级福利院+N个区域性特困供养中心”的供给格局。
(三)推进医养结合机构建设。支持37家医疗机构拓展养老服务功能,支持38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对于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的,按照设施的医疗机构类型给予5至30万元补贴。2025年底,全市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75家,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签约率100%。
三、关于“健全政策支持与保障机制”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持续加强政策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分别给予5000元/张、8000元/张的建设补贴和每床每月100元至450元的运营补贴。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类型给予15万元、50万元、100万元的建设补贴,并按等级给予每个每年5万元至20万元的运营补贴。对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按类型给予5至30万元一次性补贴。对连锁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3A及以上等级达到5个(含)的运营主体,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二)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建立长护险制度被列入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并作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推进。市医保局积极开展了筹备工作,相关政策文件以及配套措施正在抓紧制定中。
(三)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通过政府无偿或低偿提供场地、减税降费、给予建设运营补贴和连锁运营奖励等政策,持续降低行业经营成本,引导实现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推动18家国企平台参与养老服务,探索市属国企引领、区属国企连锁、国企民企协同等多种运营模式。用足用好财税扶持等惠企政策,引进华润、泰康、太保家园等市场主体在我市投资养老服务超100亿元。
四、关于“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用好本地教育资源。武汉软件工程职业学院已开设健康管理专业,计划增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专业,并与国药中联等企业共建科研平台;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开设体育保健与康复等专业,与相关养老机构达成校企合作协议;江汉大学与武汉健康养老集团建立战略合作,共建“康养人才云”平台与考试认证体系;武汉商学院推行“培训+衔接鉴定”模式,聚焦老年营养、运营管理、非医疗照护等方向,建立学员电子档案,打通“培训—鉴定—上岗”链条。
(二)完善职业发展体系。认真落实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将养老护理员、健康照护师等职业(工种)纳入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按照200元/人—2500元/人给予差异化补贴;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线岗位养老护理员,依据不同等级给予500—5000元持证一次性奖励,给予100元/月·人—600元/月·人岗位补贴。鼓励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企业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
(三)提升养老职业认同。联合市委宣传部开展“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活动,在“安养链”平台开设“养老人才风采”专区,广泛宣传优秀人才先进事迹。积极推荐优秀养老护理员参评各级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以及担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社会营造了尊重养老护理职业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加快智慧养老赋能升级”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打造智慧养老平台。以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体系为依托,强化数据联通、安全预警、服务监管、补贴申领等功能,全覆盖守护老年群体。协同市城投集团创新搭建供应链平台—武汉银发生活安养链,目前“一链十模块”全功能上线,实现资源一图统览、政策智能匹配、服务一键直享。
(二)推广智能技术应用。连续两年将独居老年人安全守护项目纳入政府民生实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独居和百岁老人家庭配置紧急呼叫器、红外感应器、健康监测器等智能设备,提供精准化的居家服务。
(三)深化部门数据共享。依托市养老服务平台、安养链平台,持续打通跨部门数据,不断完善养老服务数据库,探索老年需求画像,通过数据分析研判区域养老需求,为资源投放、政策优化提供支撑。
六、关于“推动重点领域创新发展”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完善农村养老服务。开展“党建+农村睦邻互助”养老服务试点,探索以村级党组织为牵引、老年人互助服务为主、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互助养老模式,让农村老年人在不离乡土、不离亲情、不改变生活方式的情况下,享受到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探访关爱、文体娱乐和精神慰藉等服务。
(二)优化老年助餐供给。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营、公益普惠、合理布局、持续发展”的思路,初步构建了幸福食堂集中供、餐饮企业分散供、助餐点补充供的多元化助餐服务体系。全市建成幸福食堂240个,中心城区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实现全覆盖。
(三)开展敬老爱老宣传。联动各市直部门、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资源,持续开展敬老爱老系列活动,聚焦老年人健康保障、精神文化生活、合法权益维护等核心民生需求,深度融入智慧科技赋能、银发产业联动、孝老文化传承等创新举措,助力打造老年友好型城市。
七、关于“保障措施与实施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策制度支持。实施《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对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监督管理等全流程、各领域提出系统要求。发布30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强化土地、财税、人才等要素保障,为养老服务提供政策支持。
(二)健全四级养老网络。落实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和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将养老设施纳入规划“一张图”管控,为养老设施建设预留空间,为市场主体投资提供指引。
(三)完善监管评估体系。建立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加强养老服务组织的运营情况、服务质量、安全管理、资金使用等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养老机构、养老服务设施等级评定,将评定结果与补贴发放等直接挂钩,规范行业发展秩序。
下一步,我局将诚恳吸纳您的宝贵意见建议,坚持以老年人需求为导向,努力优化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供给格局,不断提升我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感谢您对武汉养老服务事业的理解与支持,恳请您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我们的工作。
武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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