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0742号提案的答复
| 索 引 号 | 010886343/2026-13082 | 发布日期 | 2026-08-13 |
|---|---|---|---|
| 发布机构 | 武汉市民政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文 号 | 无 |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有 效 性 | 有效 |
尊敬的卢振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展武汉市银发经济,构建全域居家养老新生态的建议”收悉。首先十分感谢您对我市养老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针对性、操作性强,与目前我市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十分契合。我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协同推进,现向您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全域‘家庭护理床位’服务体系,推动资源下沉均衡覆盖”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制定建设标准。制定《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统一建设规范,明确适老化改造、智能化配置、上门服务内容。对设立且验收合格(服务满6个月)的家庭养老床位每增加10张、奖励2万元;认定合格(服务满1个月)且服务达标的家庭养老床位按照300元/人/月的标准享受运营补贴。目前,全市建成家庭养老床位8000余张,使居家老年人(特别是失能老年人)享受类似机构的照护服务。
(二)强化数智赋能。建成全国首个官方惠民养老供应链“武汉银发生活安养链”,打造“一链十模块”服务架构,整合助餐、助医、家政、适老改造资源,上线微信小程序实现线上一键下单、线下响应;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推进智慧小区建设,打造智慧通行、智慧安防、智慧养老等五大类智慧场景400余个。
二、关于“深化全域医养融合,构建连续性照护网络”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创新工作模式。推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协议合作、医养结合进社区和家庭等4种模式。依托街道养老综合体、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设立社区医养服务站。鼓励养老机构内设门诊部、医务室、卫生所(室)、护理站,根据设置类型给予5万元至30万元一次性补贴,并推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站所)纳入医保定点机构管理。目前,全市养老机构中内设医疗机构的有75家,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2.44%。
(二)整合医养资源。会同卫健部门实施了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工程,建成28家集“医、养、康、护”一体的医养融合康复中心,为老年人提供中医保健、健康管理、康复护理等服务。整合社区医师资源提供慢病管理、康复训练;同步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双向开放,理顺居家诊疗、康复、医保结算衔接流程,分层匹配自理、轻度、重度失能老人照护需求。
(三)畅通转诊通道。依托区域全民健康一体化平台,建立分级诊疗双向转诊信息系统,明确转诊规则及流程,建立起病人有序流动的渠道。截至目前,双向转诊系统已纳入61家二级以上医院、218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三、关于“培育专业化照护队伍,破解人才短缺瓶颈”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人才保障。健全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技能培训、评优激励机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比例达到85.8%,年均开展各类培训2万人次以上,实现养老机构院长管理培训、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三个全覆盖”。
(二)完善激励政策。建立养老护理员技能等级与薪酬、岗位补贴挂钩机制,落实持证入职奖励、积分入户加分政策;健全养老护理员岗位补贴、评优激励制度,协调人社部门畅通职业评价、晋升渠道,持续提高一线护理人员薪资保障水平。
(三)拓宽志愿渠道。依托安养链公益板块常态化发布助老志愿服务需求,搭建志愿服务积分兑换机制,积分可兑换助餐、辅具租赁服务;吸纳低龄健康老人、在校学生、退休医护人员参与居家巡访、精神陪伴,常态化开展护理员慰问、心理疏导帮扶,缓解人员缺口压力。
四、关于“创新‘全域嵌入式’运营模式,激活社会力量参与”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业态融合。修订《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物业服务与养老、家政融合发展导向;鼓励物业延伸养老增值服务,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模式,将物业人员培育为兼职助老员,承担日常巡检、应急响应,实现小区养老服务就近嵌入。
(二)盘活存量资源。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城建局联合印发《武汉市闲置教育资源改建养老设施试点工作方案》,探索富余幼儿园、闲置小学等设施整合改造成养老设施,目前在江岸、汉阳、洪山、黄陂等区的5处试点已完成建设。
(三)做强养老产业。成立市属国企康养集团,引进泰康、华润、太保等全国养老龙头,组建养老供应链发展联盟,形成有韧性、有活力的武汉养老供应链生态集群。武汉吉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采用“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的运营模式,推行机构、社区、居家一体化运营,构建起全域覆盖的养老服务体系。
五、关于“完善全域政策保障,构建多元共治格局”建议的落实情况
(一)强化政策保障。颁布实施《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制定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纲领性文件,发布30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和惠企惠老政策清单,持续强化土地、财税、人才等要素保障,逐步完善养老政策体系。
(二)强化资金保障。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帮助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享受政策红利。对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拨付养老机构设置医疗机构补贴、养老机构运营补贴、养老护理员持证奖励、养老护理员持证岗位补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补贴。
(三)加强数据监管。分层分类建设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贯通的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实现了全市涉老基础信息全收集、基本业务数字化监测全覆盖、服务过程全流程监管。
(四)加强经验推广。深入学习北京、上海、杭州关于“家政+养老”、“物业+养老”、智慧养老等经验做法,召开“家政+养老”“物业+养老”医养结合座谈会,推动多业态融合,提升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效能。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优化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专业支撑、医养相结合的多元养老服务供给格局,让老年人更好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指导。
武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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