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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0260732号提案的答复

2026-08-13 17:48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6-13091 发布日期 2026-08-13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尊敬的陶志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破局特殊老年照护困境,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攻坚路径的建议”收悉。该提案聚焦我市中度老龄化背景下特殊老年群体的照护痛点,问题剖析深刻,对策精准务实,对于补齐我市养老服务短板、提升特殊群体福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我局高度重视,经会同市委编办、市医保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构建三级服务网络体系”的建议

近年来,我局坚持规划引领、分级布局,编制了《武汉市养老设施空间布局规划(2025−2035年)》,实施《武汉市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全市已搭建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贯通的养老设施骨干网和服务智慧网。在市级层面,已建成2家500−800张床位的公办养老机构和1个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打造兜底保障型、普惠支持型、完全市场型三类机构协同发展样板。在区级层面,已建成22家区级公办养老机构(含7个区级养老服务中心)和16个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强化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援、资源协调等综合功能,推动区域养老服务资源高效利用。在街道层面,已建成167家贯通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的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发挥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等辐射功能,实现资源整合利用、服务统一调度、供需有效衔接。在社区层面,按照“中心+站点”模式,推动每个社区(村)建设至少1家具备日间照料、康复娱乐等功能的养老服务中心(站),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助餐、文化娱乐等服务。关于您提出的依托市精神卫生中心打造医养结合示范中心的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市卫健委等部门,支持有合法资质和专业技术的医疗机构(尤其是精神、传染病等专科医院),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探索打造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的可行性路径。针对您提到的江岸区、硚口区、东西湖区及蔡甸区共建区级康养中心的建议,我局将积极指导相关区民政部门,结合辖区养老设施布局规划,统筹考虑与市精神卫生中心合作,推动优质精神卫生照护资源向区级延伸。

二、关于“推进服务专业建设”的建议

我市持续开展养老护理员提质赋能行动,加强标准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专业服务能力提升。一是健全分层分类培训体系。构建“机构岗前培训―区级基础培训—市级提升培训”三级培训机制,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年均开展各类培训超2万人次,实现养老机构院长管理培训、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护理员技能培训“三个全覆盖”。组织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一线岗位养老护理员,依据不同等级给予500−5000元持证一次性奖励和每月100−600元岗位补贴。二是完善标准化服务体系。颁布实施《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以立法形式强化标准化建设。实施机构养老服务品质提升行动,开展养老机构标准化创建、“双随机、一公开”等活动,养老机构基本规范国标达标率100%。同时,联合公安、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持续开展养老服务专项整治,累计关停48家安全不达标、运营不规范的养老机构,切实净化养老服务市场环境。三是拓展专业化服务内容。坚持需求导向,指导养老机构在基本生活照料基础上,重点增设康复护理、慢病管理、心理慰藉、认知症照护、社交康乐等专业服务项目,探索推行“一人一策”个性化服务方案。支持医养结合四种模式(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医疗机构开展养老、协议合作、进社区家庭),并根据养老机构设置医疗类型给予5万元至30万元一次性补贴。目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75家,医疗服务协议签约率达100%。我局将会同市卫健委,支持市精神卫生中心发挥专业优势,帮助培养康复治疗师、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才,为特殊老年人群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

三、关于“创新家庭支持模式”的建议

我市持续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着力缓解家庭照护压力。一是开展家庭照护能力提升行动。将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技能培训纳入年度绩效目标管理和重点工作清单,年均培训2000人次。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按100至800元/月发放服务额度,服务项目从“三助一护”拓展至助浴、助行、代购代办等37项,年均服务140万人次。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引入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深入社区开展家庭照护者专业技能培训,为居家的特殊老年人群提供上门指导服务。二是推进喘息服务保障机制建设。针对您提出将“喘息服务”纳入长护险支付范围的建议,我市已加快长护险制度建设,列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我局将会同市医保局积极争取省级支持,加快建立长护险制度。三是探索社区喘息服务模式。我局已印发《武汉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暂行办法》,明确鼓励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日间照料基础上,拓展临时托养、紧急救援、健康监测等延伸服务。同时,我局将支持社区积极开展“喘息服务站”建设试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等现有资源,嵌入专业照护功能,逐步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社区喘息服务路径。

四、关于“完善政策保障体系”的建议

市委、市政府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年度民生实事。一是强化财政支持。出台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纲领性文件,发布30项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持续强化土地、财税、人才等要素保障。对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建设和运营补贴,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评定等级给予运营补贴。二是提升服务质量。严格落实《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安全规范》等国标,指导督促养老机构建立评估、档案管理等制度,按评估结果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评价机制,将等级结果与运营补贴挂钩(一级至五级分别给予150−450元/人·月补贴),激励养老机构提升服务质量。目前,全市一级以上养老机构160家,占比71%;三级以上56家,占全省55%。三是加强智慧监管。搭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贯通的养老服务综合平台,开发高龄津贴发放、特殊困难老年人补贴服务、养老机构管理等数据监测预警模型,构建“事前审核—事中提醒—事后监测”的智慧监管体系,探索整合服务需求、机构资源、监管数据,推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职能部门同向发力,以精准监督守护老年群体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发改委、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相关部门,以《武汉市养老服务条例》和《武汉市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为抓手,聚焦失智老年人和特殊困难精神障碍患者群体,加快推进专业照护机构建设,完善服务标准和监管机制,推动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等惠民政策扩面增效,切实减轻特殊老年群体家庭负担,努力让每一位特殊老年人都能安享健康、舒心、有尊严的晚年生活。

再次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

武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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