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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JY20260186号建议的答复

2026-08-13 17:50 武汉市民政局
索 引 号 010886343/2026-13092 发布日期 2026-08-13
发布机构 武汉市民政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 效 性 有效

尊敬的袁晓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质增效的建议”收悉。其中,关于实施精准攻坚行动、强化街道主责地位等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落地操作性,为加快提升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质效提供了有益借鉴,市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吸纳。经商市卫健委、市商务局,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施精准攻坚行动,聚焦关键需求突破”相关建议

(一)构建安全守护网。随着当前老龄化进程持续加快,我市独居、空巢、留守、失能等老年人群体数量逐年递增,已超3.7万人,普遍存在居家安全隐患防范能力弱、应急自救水平不足、日常监护缺位等问题,家中跌倒、生活火灾、突发疾病无人知晓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为解决此类重点人群养老难题,保障其居家安全和生活质量,我市积极构建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民政、卫健、住更、残联等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依托社区、社会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物业企业、养老服务机构等多方力量,通过“政府+市场”“科技+人文”手段,从供需两端发力,进一步织密重点人群关爱守护网。2025年以来,连续两年以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实施独居老年人安全守护项目,建成居家守护系统平台和24小时呼援中心,为独居老年人安装紧急报警、活动感知、烟雾报警、健康监测等智能设备,基本构建“1个安全守护平台+5种智能设备+N类专业服务”关爱守护模式。

(二)打通助医服务链条。印发《关于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上门服务的通知》(武卫通〔2025〕13号),明确服务主体、对象、内容、价格及流程,配套下发《上门服务项目参考清单(试行)》和《上门服务知情同意书(模板)》。全市205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已完成价格和项目备案,结合实际为老年人提供拆线、换药、导尿、留置胃管、导管维护、生命体征监测等服务。实施便利老年人就医10项举措,结合老年人需求落实多渠道挂号服务、减少排队等待时间、加强导医导诊、便利用药服务、构建友好就医环境等具体要求,协同推进老年友善机构建设,持续提升老年人就医感受度。2025年累计开展上门服务9162人次,持续满足高龄、失能等群体的医疗服务需求。

(三)优化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机制。2023年,为纵深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巩固试点成果,我市将家庭养老床位纳入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制发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服务工作的通知》,将服务对象由经济困难的失能老年人拓展为全市失能老年人和90岁以上高龄老年人,将符合条件的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养老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纳入服务主体范围,优化补贴扶持政策,对服务机构设置且验收合格的家庭养老床位每增加10张、奖励2万元。对认定合格且当月服务达标的家庭养老床位给予300元/月的运营补贴。2024年,我市出台《加快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探索构建“医院—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家庭病床管理模式,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试点,推动家庭养老床位与家庭病床资源整合、信息共享。以家庭式签约和全周期管理为重点,建立多维健康干预模式,开展“点单式”个性化签约服务。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者医养结合机构依规提供上门医疗服务。2025年,民政行业标准《家庭养老床位服务基本规范》正式实施,明确了13项适老化改造和12项智能化配置参考清单,细化了生活照护服务、基础照护服务、其他个性化服务等三大类12种上门服务项目。

二、关于“强化街道主责地位,构建高效协同格局”相关建议

近年来,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统筹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力量,强化分级分类和功能互补,构建覆盖城乡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基本形成“15分钟养老服务圈”。其中,街道(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是四级网络的“主干”和“桥梁”,一方面聚焦专业服务和资源链接,具备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探访关爱、家庭支持、拓展服务等多种功能;另一方面,接受区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的指导,联动社区(村)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破解街道(乡镇)专业养老服务供给不足、服务不均的问题。截至2025年底,结合行政区划、老年人口分布、服务需求等因素,按照每个街道(乡镇)不少于1个的标准,已建成集聚居家、社区、机构三类服务形态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167个。

2026年,我局出台《武汉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管理办法(试行)》,明确区人民政府应加强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选址、建设和运营管理,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的正常运营提供保障。积极探索一体化运营模式,支持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承接运营区域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构建“中心带动站点、站点辐射居家”的服务链。例如:江汉区国有企业武汉吉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运营辖区6个街道养老服务综合体、34个社区养老设施,实现规模化、标准化发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街道级养老综合体运营样板。

三、关于“打造融合服务标杆,推动体系末端落地”相关建议

(一)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围绕老年人“床边、身边”养老需求,按照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贯通协调发展的思路,组织实施养老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结合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完整社区建设和城市更新行动,通过完善布局、提档升级、优化功能等举措,推动“15分钟养老服务圈”与“15分钟便民生活圈”深度融合和功能叠加。2026年,新改扩建街道(乡镇)养老服务综合体、社区老年人服务中心(站)、老年人供餐点等养老服务设施120处。

(二)丰富社区养老服务业态方面。实施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推动社区机构扩容提质。以街道为单元,遴选了320家优质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经营主体,入驻“民政通”小程序和“安养链”平台,展示服务项目、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同时链接品牌连锁的家政、物业等企业,丰富助浴助洁、康复护理、日间照料、适老化改造、个性化套餐服务等各类居家社区服务,让老年人按需点单,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便捷、贴心的养老服务。2026年,2.9万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享受政策红利。

(三)扶持社区老年助餐发展方面。实施《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市级按年度服务人次数,对幸福食堂运营主体给予2万元—6万元/年的综合奖励,激发市场活力。建立中央厨房集中供、餐饮企业分散供、老年餐桌补充供等多元助餐模式,中心城区社区老年助餐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年均服务近500万人次。

四、关于“健全实效导向机制,确保政策惠民有感”相关建议

(一)促进医养服务融合发展。2024年,我市出台《加快推进新时代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若干措施》,实施社区医养能力提升行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医养结合服务设施。推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毗邻建设、资源共享。鼓励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转型,开展康复护理、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按规定纳入医疗保障定点管理范围。出台全省首部医养结合地方标准《医养结合基本服务规范》,依托市东湖医院挂牌成立市级医养结合服务质控中心,持续加强医养结合机构质量管理。截至2025年底,全市已建成医养结合机构75家,医养结合床位总数达1.72万张;通过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方式,全市所有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持续衔接。

(二)推动关爱行动常态化制度化。2023年,市民政、卫健、消防等10部门印发《武汉市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实施方案》,构建跨部门协同、分层级负责、多主体参与的工作格局。针对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生特扶等7类老年人,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基层医疗机构、物业企业等多方力量,每月开展探访,动态掌握老人健康状况、生活保障、居住环境、服务需求等情况,为老人提供精准帮扶。为确保探访关爱工作规范运行、落到实处,全面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信息摸排,依托市级养老服务综合平台搭建探访关爱信息系统,截至目前已形成3.78万名特殊困难老人、1.16万名探访服务人员数据库。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更实的举措、更高的标准,持续完善养老设施网络,进一步织密“15分钟养老服务圈”,推动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提质增效,从“有”向“优”转变。一是创新运营新模式。每个中心城区选择1~2家街道,由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同时承接运营区域内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构建“中心带动站点、站点辐射居家”的服务链,推动养老产业规模化、集群化、品牌化发展。二是融合发展新业态。建立“基础服务+增值服务”项目清单,融合发展“家政+养老”“物业+养老”“健康+养老”等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模式,形成功能多元、服务集成的供给网络。三是拓宽养老新渠道。壮大养老供应链发展联盟,依托武汉银发生活安养链,链接市场化养老服务和产品,将线下服务向线上平台延伸,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关心与支持。

武汉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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